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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十条措施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2024-07-17 09:46:31来源:福州日报编辑:郑滟灵责编:尹小兵

  原标题:福建发布十条措施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10条,包括资金奖补、创新引导、融资促进、市场开拓、招引人才、服务保障等6个方面内容。

  在资金奖补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从省外整体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各地按照“一事一议”制定扶持政策。

  在创新引导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共享大型科研仪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揭榜挂帅”攻关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

  在融资促进方面,扩大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总规模到200亿元,2025年、2026年省级财政各安排2亿元,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年化1%的贴息补助;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积极稳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支持设立专精特新系列子基金,对当年度获得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其实际融资到账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在市场开拓方面,鼓励各地用好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积极举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交流活动,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嵌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创新链;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先试首用。

  在招引人才方面,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支持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安排提升企业家综合能力素质专项经费,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先进制造业国家和地区考察学习。

  在服务保障方面,遴选、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更多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可将经营性空置物业按照评估价,直接协议租赁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记者 曾庆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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