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厦门不断细化劳动者权益保障举措
2024-08-27 10:23:11来源:厦门日报编辑:郑滟灵责编:尹小兵

  原标题:“一函两书”担纲权益保护“防火墙” 厦门多部门联动协同,不断细化劳动者权益保障举措

  日前,厦门市检察院与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意见》,为劳动者维权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一份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一份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一份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与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积极谋划,整合资源,在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机制上,积极改革实践,有机加载“一函两书”法律监督,凝聚多方合力,为广大劳动者建立起权益保护的防火墙。

  多方联动

  柔性制度展现刚性力量

  在厦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从事配送工作的小潘,去年配送途中被高空坠落玻璃砸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但公司的赔偿金却迟迟没有着落。今年6月,工会运用“一函两书”维权服务机制向其所供职的电商平台发出《法律监督提示函》,在收到函件后一周内,这家平台一次性支付了共计19万元的赔偿款。

  “一函两书”作为一种柔性监督的方式,如何最大化发挥效力?多部门的联动协同正是这一柔性制度背后的刚性来源。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包括联合监督、业务指导、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在内的多项工作机制,着力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与各部门协同建立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防线。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会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时,可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抄送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由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检察机关适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先后多次与工会、人社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走访摸排相关企业20余家,设立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制发磋商函、检察建议书等形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注领域涵盖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制度执行等。

  一站式服务

  法律维权降本增效

  成本高、耗时长、很折腾,是不少劳动者法律维权时面临的现实困难。如今,一个个设在工业园区里的职工法律服务基地,整合了园区、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工会等部门职能作用,便捷了劳动者在“家门口维权”,也成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抓手。

  前不久,经过多部门联动、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介入申请仲裁等方式,仅用13天,海沧某企业的职工拿回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实现了维权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2022年,海沧自贸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揭牌成立。基地为企业职工提供普法教育、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司法裁决等“一体化、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如今基地的服务辐射范围已经扩展到园区以外。

  在湖里创新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两室两庭”实现预、调、裁、审一条龙服务,为园区6000多家企业6.6万余名员工提供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法治体检”、开庭审理、心理咨询等一站式多元化服务,促进劳动纠纷就近、从快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

  当前,厦门通过改革实践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举措还在细化,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和工会等五方针对“一函两书”的使用场景和流程进行了细化,市检察院还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女职工、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法律维权服务,切实将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推向纵深。(记者 张珺 通讯员 李秋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