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江全力守护福州第二饮用水水源地 一库清水奔榕城
山仔水库景色优美,水质优良。记者 包华摄
从高空俯瞰,连江县山仔水利枢纽工程宛如一颗璀璨明珠,镶嵌在巍巍群山间,点缀在敖江干流上。
这里有多重要?敖江是福建省第六大河流,也是福州市第二饮用水水源地,距福州城区近,水量充沛,水质优良。每天,来自敖江的一汪汪清水,从“闽都水塔”山仔水库流出,奔向福州千家万户。
山区清水入城
造福数百万人
20世纪90年代初,连江县山仔水利枢纽工程批准立项,成为我省第一家由县级政府承办的国家级重点水利工程。连江举全县之力投入建设,发出“一切想着山仔、一切为着山仔、一切服务山仔、一切服从山仔”的号召。第一代“山仔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住民房、吃芋头、啃咸鱼,于1995年完成该项目一期工程。
山仔水库下游6公里处就是塘坂水库。塘坂水库于1998年动建,从2003年开始向福州市区供水,将水引到福州东南自来水厂,引水线路总长约20公里,目前日供水量近32万吨,约占福州市区供水量的五分之一,远期可达70万吨;向连江城关、可门港、贵安片区供水,日供水量55万吨,远期可达60万吨。如今,塘坂水库已成为福州市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也是连江城区、贵安片区以及可门港的主要水源地。
数十年来,具有供水、防洪、灌溉、发电等四大功能的山仔水利枢纽工程,造福着连江乃至福州的数百万群众。2017年,山仔、塘坂两座水力发电厂获得全国首批“绿色小水电站”称号。
强化治水“三招”
守护碧水清波
顺着敖江沿岸绿道骑行,蓝天碧水相映,鲜花白鹭作陪,清新空气在侧。群山环抱的敖江边尽显生机,真可谓“人在画中行、处处皆风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于1992年12月、1993年11月、1995年5月三次到山仔水库调研视察,并要求连江做好福州第二饮用水水源的前期论证工作。”连江县委书记陈劲松表示,连江牢记嘱托,传承弘扬“敢于担当、勠力同心、艰苦创业、造福为民”的“山仔精神”,一任接着一任干,结合福州市制定的全域治水“七大行动”,持续推进治水工作,确保“一库清水奔榕城”。
强化水保护,一体推进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散乱污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约4700万元,在塘坂水库、山仔水库周边及上游村庄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2座,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313家。
修复水生态,坚持水岸同治。在岸上,加强河湖岸线生态空间管控,全面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和提升改造,启动敖江流域(连江段)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水质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山仔水库区域基本为自然岸线,自然岸线保有率接近100%。针对水源,在连江县小沧乡建成敖江水源保护工作站(山仔水库富营养化研究中心),持续开展山仔水库水体富营养化防治工作,实施库区增殖放流活动,加强库区藻类治理,强化水生外来物种监管。近年来,山仔水库富营养指数总体呈下降趋势。
严格水管理,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建成投用连江县河湖水系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和10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河,实现“天上看、地上查、水里测、屏上管”,对各类问题精准溯源、靶向解决,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上下游污染联防联控,提升治水管水效能。
陈劲松介绍,2021年以来,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8304次,解决河湖问题2892个,持续提升治水实效。同时,连江县坚持一段段推进、一片片攻坚,持续抓好“护河爱水、清洁家园”等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民间河湖长队伍,激发群众主体作用,建立常态长效河湖管护工作格局。
推进供水工程
福马亲上加亲
河湖治理成效几何?连江县山仔水利枢纽调度中心主任彭贤良告诉记者,目前,连江敖江流域7个国省考断面和小流域平均水质Ⅰ类至Ⅲ类比例达100%;县级及以上、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现有鱼类86种,包括花鳗鲡、鲥鱼、香鱼等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连江与马祖隔海相望,距离最近处仅约8000米。连马两岸里山外山,五缘相牵,具有“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深厚历史联结。水与马祖的民生需求、建设发展息息相关,也意味着“福马共饮一江水”更近一步。
福州向马祖地区供水工程(大陆侧)先行段管道工程是福州向马祖地区供水二期工程大陆侧先行段项目,是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的重要举措。管道工程的引水源头来自连江县敖江流域的塘坂水库,以安凯乡郭婆溪水库为调节库,拟建长约10.8公里的DN500输水管道,经安凯乡安海村、半山村、高塘村,铺设到黄岐镇畚箕湾入海,最终穿过跨海管道抵达马祖,可日供原水2万吨。目前,管道工程前期工作已陆续启动,力争尽早实现“两岸一家亲,共饮一江水”。(记者 林文婧)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