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出台六大举措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 力争每年新增“新农人”九千人以上
产业兴则人才兴,人才强则产业强。近日,我市出台《漳州市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更多“新农人”投身乡村振兴,力争每年新增“新农人”9000人以上,到2027年全市“新农人”队伍达9万人以上。
近年来,漳州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原则,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根据方案,我市将从构建孵化成长平台、拓宽创新创业领域、强化发展用地保障、强化素质能力提升、提高服务供给水平、加强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持续赋能“新农人”队伍建设。
其中,在构建孵化成长平台方面,以长泰区“新农人”协会为借鉴,支持鼓励各县(区)成立“新农人”协会,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新农人”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培育“新农人”创新创业平台,借鉴东山县谢谢里“新农人”部落的做法,支持各地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打造人才集聚的创新创业平台,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文化创作、休闲康养、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
同时,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及台湾农民创业园作用,加快培育一批从事乡村特色产业的科技型“新农人”,吸引更多台湾“新农人”在辖区内乡村创新创业。我市还将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利用大师讲习所、名师工作室、乡村工匠工作站等,孵化一批技能型、工匠型“新农人”。
在拓宽创新创业领域方面,我市鼓励“新农人”参与乡村发展建设,支持参与乡村治理。健全联农富农机制,探索“新农人+基地+农户”“村集体+新农人+农户”等合作模式,通过技术入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新农人”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近年来,漳州通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全方位、订单化开展“新农人”培育,千方百计吸引各路人才“出城进村”“上山下乡”,让“新农人”在龙江大地上“留得住”“扎得稳”“走得远”。
以产业为导向,因“才”施教。多年来,漳州把高素质农民培训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人才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摸底造册入库,根据不同县域、不同主导产业要求,确定培育专业及培育对象。在培训中,加强现场实践,突出实战导向,把课堂设在田间地头,并组织学员赴厦门、泉州、三明等地开展实践教学,为“新农人”精准“喂料”、靶向施策,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
去年,我市进一步延伸教育阵地、提升培训质效,以“优质课程提素质,科技赋能兴产业”为主题,在全省首创推出高素质农民培训优质课程系列短视频。邀请“新农人”担任“田秀才”“土专家”,参与制作科普培训课程短视频,方便农民更加灵活地开展线上学习与交流。
在本次《方案》中,同样强调要强化素质能力提升。《方案》提出,强化职业技能提升,强化参加学历教育。我市将继续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结合高素质农民、农技推广“双百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等培训,针对“新农人”需求开设实用性课程,提升培训实效。用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专项比赛、创业大赛等平台,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提升“新农人”技术技能水平。实施“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依托涉农大专院校,为在乡返乡创新创业农民提供学历教育。
此外,根据《方案》,我市将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新农人”,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并纳入人才引进政策奖励和住房补贴等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或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记者 吴静芳 通讯员 邹建周 阮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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