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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持续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
2025-03-28 16:37:3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郑滟灵责编:尹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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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3月28日,福建召开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新闻发布会,福建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维军介绍有关情况。

  黄维军表示,福建于3月上旬印发了《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的方案》,较2024年提出了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精准的方法、更为健全的机制,以推动工作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深化开展“清源”行动。福建重点通过开展严格的资质备案审查,保证临床试验机构资质合法;通过加大对质量管理体系和实施规范性的监督,进一步强化临床试验机构开展试验的合规性;通过强化数据智能采集监测,精准防控风险,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安全有效,切实保障药品质量源头上的安全;同时,通过联合卫健部门加强服务与指导,推动福建省临床试验机构发展壮大,进一步构建福建省药械研发创新的良好环境。

  深化开展“清责”行动。福建重点通过加强许可备案审查,把好委托生产“入口关”;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风险预警,进一步厘清委托和受托方质量责任,提升企业质量保证和控制能力;通过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通过健全跨省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开展跨省联合检查,提升异地委托生产监管实效;通过实施重点品种全覆盖抽检,确保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

  深化开展“清网”行动。福建重点通过加强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含企业自建网站)管理,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企业入驻审查,提升网售企业的合规水平;通过对网络交易行为开展全天候大数据监测,及时核查处置涉嫌违规线索,确保网售企业经营合规,以及产品展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通过健全完善网络监督抽检制度,并加大网售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网售产品质量安全;通过督促企业开展网售药品信息化追溯,确保网售药品来源清晰、去向清楚。

  深化开展“清规”行动。福建通过组建专业的师资队伍,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落实《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培训和指导,让医疗机构更加清楚地掌握好、落实好药械使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通过分级分类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并选树典型,引导各类医疗机构对标开展建设提升;通过福建省“三医联动”中的“三医同考”良好机制,将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继续纳入考核指标,提升医疗机构对药械质量管理的主动性。  

  未来,福建将继续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推动福建药品市场秩序向好向优。(文/图 吴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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