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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4次降低企业电价 每千瓦时降价0.0304元
厦门网  2018-09-03 10:49:28

  厦门网讯 (海西晨报 记者 雷妤 通讯员 李春妮)近日,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商[2018]171号文件规定,厦门今年第4次降低企业用电价格。

  本次降价,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电价1-10千伏用电每千瓦时降价0.0304元,降价幅度4.53 %。

编辑:颜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