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海西晨报 记者 雷妤 通讯员 李春妮)近日,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商[2018]171号文件规定,厦门今年第4次降低企业用电价格。
本次降价,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电价1-10千伏用电每千瓦时降价0.0304元,降价幅度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