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舆情智库    
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公布 福州、厦门入选
2022-08-11 09:52:56来源:福建日报编辑:陈洪亮责编:胡晓萌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经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我省福州、厦门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泉州、漳州、龙岩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据介绍,全国此次共计38个城市(区)入选示范城市。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此次我省5设区市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试点城市,标志着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周思明 林智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