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    舆情智库    
莆田推动社区养老提质增效 情暖桑榆夕阳红
2024-05-08 10:50:41来源:湄洲日报编辑:姚鹿责编:尹小兵

  原标题:情暖桑榆夕阳红——我市推动社区养老提质增效纪实

  截至2023年底,莆田市共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8.94万人,占莆田市户籍总人数367.48万人比例18.76%,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凸显。如何让老人们安度晚年?“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莆田市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探索高质量高标准的社区养老发展之路,让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照进现实。

  向高而攀,锚定“方向盘”

  初夏时节,晨雾消散。和煦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玉湖新城“长者之家”。打乒乓球、玩象棋、跳广场舞……玉湖新城里的老年人开始了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一般早上送完孙子去上幼儿园,我就会来这里和老伙伴们一起打乒乓球。这里场地、设施都齐全,运动起来很方便。”家住荔城区拱辰街道张镇村的林至华老人说。

  玉湖新城“长者之家”是我市坚持党建引领,为老年人打造的一个便捷、舒心、温暖的五星级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棋牌室、多功能室、健身室、图书室等设施一应俱全,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实现老有所享。

  近年来,莆田市坚持把福彩公益金等补助资金作为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不断加强基础性、兜底线、普惠性养老项目建设,以星级标准高质量打造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累计投入1118万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有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含长者之家)70所,其中三星级以上36家,占设施总比例达51%。

  向深而耕,提升“软服务”

  涵江区涵东街道顶铺社区“长者之家”覆盖周围25个网格社区,服务范围内有60岁以上老人838位。“这里老年课程多,活动也多。我自从报了旗袍课,一个月瘦了2斤多,人也更有精神了。”正在顶铺社区“长者之家”上课的陶秀霞老人说。

  求健、求乐,还要求知,养教结合是莆田市文化养老的一个缩影。“非遗+教育”“竞赛+教育”……莆田市多管齐下,高质量高水平搭建特色老年教育课堂。莆田市建有15个养教结合试点机构,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养教结合全面铺开奠定基础。

  顶铺社区“长者之家”开设“拍拍操”“手指操”等22门课程,采用“抖音+爱逛+钉钉+欢孝商城小程序”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满足老年人在不同场景的学习。

  秀屿区东庄镇大象村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设音乐室,“十音八乐”设施齐全,老年人怡然自得,通过“老带幼”“旧传新”传承十音八乐的非遗文化。

  “五一”假期,在江口镇大东村幸福院,有5名60周岁以上老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自愿来幸福院参与机构管理,为幸福院日常管理出谋划策,将老同志老有所为的“热能”转化为基层服务的“动能”,展现了新时代的银发担当。“我们虽然退休了,可是人老心不老,干劲十足,还是很愿意发挥余热的。”退休人员张明华笑着说。

  退休不退志,余热亦生辉。近年来,莆田市推广“党建+养老”等模式,充分依靠村级党组织建好、管好、做活村级互助幸福院,创新管理模式,让低龄老年人“余热”持续升温,帮助、关怀高龄老年人。同时,落实“以奖代补”,对通过改造提升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给予奖补。“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利用福彩公益金,发放农村幸福院奖补资金660万元,全市建有农村幸福院超600所。

  向新而进,打造“新引擎”

  为了让更多老年人享受专业养老服务,莆田市有关部门坚持供需匹配,畅通渠道,搭建平台,让养老企业和养老设施“双向奔赴”,激活养老市场活力。根据莆田市机构信用、服务和资质等情况,推荐两批8家“白名单”优质机构;通过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长者之家”运营捆绑打包等方式,建立“居家—日托—机构”全过程、链条式的“一条龙”综合服务体系;指导社区以免租赁费、减免和降低水电费等方式吸引有资质的第三方团队运营“长者之家”,实现社会化运营,莆田市共计12家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

  敬老、爱老和助老从来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莆田市努力实现从“养得了”向“养得好”转变,身康体健的百岁老人数量不断递增,截至2023年底,莆田市百岁老人达938人,比2022年增加了167人。(林婷婷 陈凤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