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至15日,60多位名家诗人齐聚“中国诗歌之乡”——福建惠安,参加2024年惠女文化节暨惠安诗会名家名刊惠安行采风活动。他们以诗为媒、以笔为舟、以情为帆,共同书写“惠安文化”动人诗篇,掀起一场文化兴城新风尚,为惠安提升文化软实力、核心竞争力注入澎湃动力。
启动仪式 供图 惠安县委宣传部
大咖云集 “诗歌之乡”火了
“场场有非遗,处处是惠女,句句说惠安,堪称一场文化饕餮盛宴。”近日,惠安这场为期3天的“笠境浪歌 诗语惠安”主题采风活动,吸引了来自北京、安徽、云南、河北、江西等地的60多位名家诗人前往参加,其中不乏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名家诗人在无匠堂艺术馆、雕艺文创园,欣赏精美绝伦的惠雕;在千年古刹净峰寺,探寻弘一大师足迹,品味净峰寺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小岞特色展馆,感受原生态的渔耕惠女文化历史;在小岞惠女林场,倾听“沙滩变绿洲”的先进事迹,为爱拼敢赢、勤劳勇敢的惠安女点赞;在崇武古城内,访古迹、寻历史、品海丝,沉浸式感受惠安浓郁淳朴的海洋文化、屯兵文化、渔家文化;在惠女风情园,切身体验惠安女服饰,饶有兴致地合影留念……
“惠安在我的心中已经很久了,终于得此一游,发现惠安不仅是一片美丽的土地,更是文化的沃土。”
“惠安多元丰厚的文化和悠久的历史,有很多亮点,值得我们前来走走看看,书写、传播‘惠女精神’。”
名家诗人纷纷被奇而不俗、艳而有韵的惠女文化,半城青山、半城碧海的惠安风光以及百转千回、韵味独特的惠安故事所折服,也频频点赞“中国诗歌之乡”——惠安。
“惠安诗会的举办,为我们搭建了一个交流思想、碰撞灵感的平台,让来自五湖四海的诗人、作家能够在此共享文学之美,共谋文学发展之未来。此次活动不仅是对惠女文化的传承和探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次深情致敬,更是对惠安乃至中国东南沿海文化软实力的有力提升。”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家非遗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白庚胜对采风活动盛赞不已。
诗人身着惠女服饰,打卡惠女风情园 供图 惠安县委宣传部
反响热烈 “惠女文化”活了
“悠悠惠女,如玉清泉,德音孔宣,兰蕙猗妍……”6月13日下午,在惠女文化节活动现场,随着音乐响起,设计成诗歌卷轴的主舞台背景缓缓打开,吟唱着歌赋的惠女们从卷轴里款款走来,在诗歌之中穿梭,向来宾朋友们展现诗歌里的惠安,画面清新隽永、歌赋动人心弦。
活动现场,福建“三大渔女”惠安女、蟳埔女、湄洲女首次齐聚惠安,同台朗诵长篇诗歌《海的女儿》(节选);情景剧《百年风华》展现了惠安女服饰伴随惠安女一生的重要场景;《笠境繁花》惠女服饰秀带领大家探寻惠女服饰的前世今生;压轴节目《最美的你》则是一首“惠女精神”新时代赞歌,唱出惠安女巾帼不让须眉的英姿飒爽。
此外,活动现场配套展示惠安女服饰和惠安民俗文化相关内容,包括“世纪惠安女”主题艺术作品展、“著名诗人写惠安”作品展、惠女服饰岁月长廊、惠女服饰配饰展示区、“缀仔”百花墙、民俗展示墙和文创展示等,并同步展示蟳埔女、湄洲女服饰和习俗。
“新时代惠女精神的诗歌书写”座谈会 摄影 庄秀萍
传承弘扬 “惠女精神”兴了
“‘惠女精神’就是大海的精神,也是福建精神的代表。”
“它的实质是包容、爱和自由。”
……
以诗为媒启新篇,“惠女精神”永相传。在“新时代惠女精神的诗歌书写”座谈会上,名家诗人齐聚一堂,畅谈眼中的“惠女精神”。
中国诗歌学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山表示,“惠女精神”是一种本土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草根文化,是在历史、现实紧密相关的土壤里诞生的,有着强大的生命力,非常值得在新时代继续继承和发扬光大。
福建省作协副主席、鲁迅文学奖获得者汤养宗认为,“惠女精神”是中国一张很有意义的伟大文化名片,惠安女的形象非常美,无私、勤劳、坚韧、坚贞,今后将创作出更多有关“惠女精神”的诗。
九州诗友聚惠安,“惠女精神”续华章。接下来,惠安还将开展“惠女精神·传承有我”系列活动、“英雄古城·崇武有约”系列活动、惠安女服饰设计大赛、“我为惠安写首诗”主题征文大赛、“最美海岸 风情惠安”推介活动、“惠女秀风采 匠心承非遗”旅游线路推广、“行走惠安 邂逅惠女”主题活动、“传承闽台非遗 展现惠女风情”海峡两岸非遗项目体验周、“世纪惠安女”系列主题展、《惠女精神的时代传承》学术研讨汇编等十大系列活动,以诗为魂、以文为脉,进一步传承弘扬“惠女精神”,促进惠女文化永续传承,让“中国诗歌之乡”惠安品牌熠熠生辉。(文 陈姝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