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老外在福建   |    直观中国    |    融播报    |   福建好故事   |    特色产业    |   热点专题 
泉州:多维发力 构建文物保护利用的鲤城样本
2025-06-17 10:14:41来源:泉州晚报编辑:尹小兵责编:

  原标题:多维发力 构建文物保护利用的鲤城样本

  2021年7月,“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2处遗产点中有8处分布于鲤城。近年来,鲤城区将文化遗产保护深度融入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围绕文物保护管理、活化利用、价值挖掘、工作机制和要素保障等五方面持续发力,探索出一条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创新路径。

  保护第一

  推动文物全链覆盖保护

  鲤城区坚持“人防+技防+物防”方式,不断拓展提升全省首个覆盖国家、省、市三级文物保险服务项目的监测点位和功能。将186处低级别文物全部纳入监管平台,接入全区“一网统管”,联动城管、住建、消防等部门,及时响应、及时决策、及时处置。该区还建立文物数字孪生场景,使用VR/AR手段完善文物信息档案,搭建古城保护利用综合平台,建设“云上古城”。通过人工智能应用,实现对海量数据多维度关联分析,形成“一库统管、一图尽览、一键处置”的全面智慧化模式。

  活化利用

  推动文物资源价值转化

  将李贽故居、锡兰侨民旧居等省保单位提升为小博物馆、小展馆,辖区内此类展示空间达50处;利用三朝巷、通政巷等“网红街巷”效应,在巷内古建筑古民居中植入新业态,培育诸多网红店铺,百来平方米的古建筑年营收达百万元;将辖区古建筑串点成线、串线成片,成为研学必打卡点,助力旅游业发展。2024年,古城旅游接待近1000万人次,旅游收入100亿元。此外,尝试将部分古建筑构件开发成数字藏品在支付宝平台销售,一上线便售罄;在中山路骑楼二楼举办“∠45°刺桐幻幕”夜间国潮文旅活动,让市民游客在数字光影中感受提线木偶、南音等文旅盛宴。

  挖掘价值

  塑造古城整体叙事体系

  鲤城区系统提炼世遗城市蕴含的海洋商贸、多元社群、台侨根脉等鲜明特色,结合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纪录短片、“世遗少年说”短视频征集等项目,多形式进行广泛传播;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力推进新发现文物摸排,涵盖古建筑、古遗址、人文景观等六大类别,数量较“三普”增加超45%,进一步充实古城整体文化内涵。该区还着力塑造古城展示主题片区,以代表性传统街巷为网络,系统打造开元寺西街城市人文、城南海贸等5个主题片区;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结合光影、演艺、研学等方式,组织文明互鉴、海贸管理、港城生活、闽台情缘4条主题游径,创新讲好世遗故事。

  创新机制

  合力解决历史疑难杂症

  面对复杂的保护难题,鲤城区在市古城指挥部的统领下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协同下,创新构建大协同大联动机制。深化政企协作,采用“指挥部+属地政府+N个国企”运作机制,全面征收施琅故宅,变私人产权为国有,彻底解决20年来的纠纷和保护难点,顺利完成保护修缮。深化部门协同,率先在全省推动实施文物保护“六位一体”“文物长”等协同管理机制,发挥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司法部门力量,解决洪氏大宗祠物权纠纷、顺济桥重修记碑归属等历史遗留问题。深化社会共治,组成近20名国内外文物顶尖专家为主体的专家组,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建言献策;与中国建筑研究院、陕西文化遗产院等专业机构达成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探寻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常态化、固定化的搭接通道等,逐步搭建起多元支撑的保护网络。

  加强保障

  多方联动助力文化传承

  守护遗产需聚沙成塔。鲤城区扎实用好台胞侨胞、民间团体、企业家等资源,引导学者、志愿者、基层组织深度参与,畅通共建渠道,形成顶层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共建、保用同频的“活态世遗古城共治共享”系统管理机制。同时,充分借助侨资和民资的力量,做大做强世遗文化保护与发展基金,助力海丝文化和活态古城的整体传承保护发展。此外,该区坚持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融入文明城市发展全局,策划开展“保护文化遗产·我们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做文明人 我为鲤城‘加分’”等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文明城市创建提升的双向促进。(李梦娴 林志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