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岚岛,海风拂面。
一栋栋青墙黛瓦的石头厝民宿鳞次栉比,成了游客向往的诗意栖居,一座座昔日的小渔村蝶变为现代新农村……行走平潭,放眼望去,一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足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徐徐展开。
近年来,当地紧扣“一岛两窗三区”战略蓝图,深入贯彻落实“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让海岛乡村呈现出更加和谐美好的新面貌。据统计,仅去年全区村财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1个,同比增长57%。
景村融合谱新篇
眼下,正值平潭旅游旺季,坛南湾田美澳沙滩游人如织。在“海风集市”,一座座木屋式档口整齐排列,沙滩拖鞋、玩具等商品琳琅满目,吸引大批游客驻足选购。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集市服务队队长林小青时而帮助摊主整理摊位,时而耐心引导游客,忙得不可开交。“最近趁着暑期,前来消费的游客络绎不绝,大家干劲十足。”林小青说。
“海风集市”是平潭推动景村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统一管理、规范运营,集市将苍海村、大厝基村等周边村落的村民纳入景区发展链条,让村民参与经营,既保障服务质量,又提升消费体验,走出一条稳定增收的致富路。
依托景村融合工程,平潭文旅部门系统推进景区扩容、业态升级、设施提质等工作,培育了一批集住宿、休闲、餐饮于一体的景村共享消费空间,打造了君山片区磹水村、马腿村、裕藩村等一批连片民宿群,累计26个村成功获评省级“美丽休闲乡村”或“金牌旅游村”荣誉称号。
不仅如此,当地还通过国企与村集体合作的经营模式,循着“村民变股东”的发展理念,推动景区周边村集体及村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景区发展福利。“今年以来,我们陆续与各片区就坛南湾、68海里、仙人井等景区和大练岛等项目展开合作,签订景村融合合作协议17份,明确景区首道门票收入分成、业态收入分成等合作机制,创新景村融合发展新模式。”实验区文旅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成效是最有力的证明。数据显示,2024年,平潭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60.61万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收入8.04亿元,分别是2019年的2.4倍、1.8倍。长江澳、南部湾、68海里、仙人井等4个景区周边25个村的平均村财收入达56万元。
城乡联动共繁荣
近日,沿着蜿蜒的环白青廊道和北部生态廊道,一辆辆自驾车辆飞驰而过,沿途青山、海岸线、渔村等美景相伴,串联起一幅生机勃勃的北部滨海旅游图景。
在北部湾,咖啡、冲浪、桨板、市集、露营、赶海等一批植根于乡村生态、迎合城市需求的新业态蓬勃兴起,让年轻游客尽享“无敌海景”与“山海魅力”的新体验,已累计带动游客80万人次,拉动沿线旅游消费创收4.8亿元。
镜头拉远,在位于海坛街道上楼村的百香果园,一排排绿色的藤蔓交织成荫,一颗颗个头饱满的黄金百香果垂挂其间,在阳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作为一座“城中村”,上楼村采取“村集体土地租赁+台企投资入驻+台青技术指导+回族等各族村民参与”模式,发展黄金百香果、白玉蜗牛等台湾精致农业,还打造“上楼有礼”“新傅凤梨酥”等两岸融合乡村振兴品牌,全方位赋能乡村产业发展。
……
在平潭,一个又一个海岛乡村正悄然蝶变,成为与城市功能互补的发展共同体。
这得益于平潭秉持城乡规划一体化理念,不断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关键要素在城乡间流动,实现80%以上人口会聚城关,80%以上产业集中于城区景区周边,形成城乡互补、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有效激活乡村发展活力。
乡村要发展,如何避免“千村一面”?为此,平潭完成了新一轮村庄分类工作,并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深入挖掘各村资源禀赋,按“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分类精准施策,推动各村差异化发展,加快构建城乡协同经济生态圈。
党建强,则产业兴。着眼于建强基层堡垒,平潭不断深化村居联合党委建设,健全联合党委议事协调流程,引导联合党委解决村居事项600余个,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同时,大力推行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经验做法,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培育“平潭·龙海阅读小镇”等一批特色乡村产业品牌。(张哲昊)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