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通过原地改造利用、上线“土地超市”等方式,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开发再利用 向“存量”要“增量”
近日,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的龙池大型工业综合体项目A地块施工现场机器轰鸣,一派繁忙景象。2号、11号厂房已封顶,综合楼地下室正进行结构施工。
这里原是灿坤工业园,曾是业界闻名的小家电新型制造基地,从业人数一度超2万人。后因经营管理原因,企业生产效益下滑,园区1660亩用地上,只建设了65万平方米单层厂房,平均容积率0.58,土地利用粗放,亩均效益低下。
“要提高容积率,最佳的选择是原地改造。”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科长陈劲松说,漳州市出台了促进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工业用地混合利用实施细则等文件,鼓励统筹兼顾多元需要,大幅提高利用存量用地的比重和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
有了政策加持,漳州台投区启动对灿坤工业园的标准化园区改造,建设龙池大型工业综合体项目,加上周边地块,拟盘活低效用地约2200亩。“项目规划预留483亩用地,作为灿坤原厂房拆除后的生产建设用地,继续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一如既往地支持台企发展。”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卢春江说,园区剩余的近1700亩发展用地,开发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优先引进灿坤上下游的台资、台企,在垂直空间中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此外,项目地下还规划建设智慧物流仓储区、商业配套服务区、文体娱乐活动区和多层机械停车区,实现服务设施“上下融合”。改造后,建筑规模由65万平方米提高至30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净增244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由0.58提升至2.5。
漳州山多地少、土地资源紧张,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少低效的“沉睡用地”。向“存量”要“增量”,漳州市着力盘活低效用地,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目前,已累计摸排低效用地2912宗。
除了原地改造利用,围绕产业链布局用地,漳州还将低效用地整合在一起,搭建“指尖”供需匹配平台,让低效用地找到合适的开发者。
在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漳州市台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建设用地面积120亩的龙文盈科智谷产业园。今年,产业园建成完工,厂房已售出90%。“我们考虑再拿地块,建设新厂房。”公司开发经理郭立伟说。
有需求,去哪里找地?
今年4月,漳州上线“土地超市”平台,归集权属明晰的土地信息,将土地摆上“货架”,供有需求的企业在线挑选。在“土地超市”平台,可实时浏览每宗土地的详细资料,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以及当前使用状态等关键信息,并借助地图定位、遥感影像等功能,实现“云看地”。
得知消息后,郭立伟进入“土地超市”,输入项目信息及用地需求,经过平台智能推荐,很快就筛选出适配的地块。“这块工业用地115亩,也在蓝田开发区,而且紧邻我们建成的产业园,地理位置绝佳。”郭立伟一眼看中该地块,成为“土地超市”的首批客户。
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也从“土地超市”里“淘”到了95亩合适的用地。目前,柱石建材已经在该地块上完成新型预制桩项目一期建设,正热火朝天地投入二期建设中。竣工达产后,预计可新增30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高强管桩及150万米预应力实心方桩的产能,填补我省大直径长桩市场缺口。
“摆上‘货架’的是现有存量土地,均是已完成收储、符合规划的批而未供或依法收回且具备新供应条件的土地,由政府直接出让,相较于常规的拿地投资,至少可以节省半年时间。”陈劲松说,“土地超市”强调的是竞争性拿地,为土地供需双方搭建起便捷高效的渠道,有助于促进地方政府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截至目前,漳州已累计在“土地超市”上架工业、商业、居住等类型存量土地350余宗、面积17575亩,其中成交9宗、面积316亩,均已完成首期用地供应。
“不仅是政府‘上架’土地,我们还将引导企业将手中的存量用地信息在‘土地超市’发布,并链接到自然资源部的全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陈劲松说。
数据显示,自2023年入选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以来,漳州分期分批唤醒存量,实施低效用地项目再开发334宗、面积12334亩,预计新增建筑面积501万平方米,拉动投资212.4亿元。(报业集团记者 杜正蓝)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