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越海峡 “首来”变“常来” 厦门持续发挥优势,推出一系列暖心服务,成为众多台胞往来大陆的首选之地
6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厦门五通客运码头,周末的“小三通”人来人往,一批批台胞通过厦金客运航线抵厦。与往年不同的是,大批抵厦的人群中除了往返两岸的常客以外,初次踏上大陆的“首来族”更多了。
4月12日,中央台办受权发布十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次日厦门立即配套推出“首来台胞厦门服务包”,帮助台湾乡亲进入“第一道门”。第十八届海峡论坛举办在即,作为论坛主会场的厦门,将持续展现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的积极成效。
暖心服务包
“首来族”感受“近便利”
来自台湾桃园市的张钰婷和丈夫都是这批“首来族”中的一员。身边来过大陆的亲戚朋友不断推荐,让平时很少出游的他们下定决心来大陆旅游,并且把厦门作为此行的第一站。
他们通关入境后,随即顺着指引来到距离码头50米的“近便利”台胞服务专区,申领“首来台胞厦门服务包”。包括抵厦7日内免费乘坐全市公交、地铁、BRT及厦鼓游客航线,免费游览鼓浪屿核心景点、“屿见闽南·时光幻境”主题景区等15个景区与特色旅游项目,还有建发旅游集团、佰翔酒店集团、夏商旅游集团旗下26家酒店的住宿优惠……
“原本还担心非工作日无法领取,没想到一下船就看到指引说照常发放,而且领完当下就能免费乘坐公交、地铁,这对于我们老年人来说实在太贴心了。”谈及这份专属福利,张钰婷连连点赞。她说,尤其是他们打算前往的鼓浪屿、厦门园林博览苑均可凭服务包权益免门票游玩,非常有吸引力。
据了解,该服务包自4月13日正式面向首次来大陆且从厦门口岸入境的台湾同胞推出后,受到台胞尤其是“首来族”的广泛好评。
“我们的服务专区取名‘近便利’,就是巧借闽南话‘真便利’,用乡音这一独特文化密码拉近与台胞的距离,再选派精通闽南话的民辅警现场引导、办理业务。”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马翠琳表示,台胞初到厦门,将交通、游玩、住宿三大刚需“打包”送到他们手上,就是要把“台胞需要什么”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台胞“登陆”提供“第一站”的便利。
6月9日,记者在厦门边检总站高崎边检站了解到,截至当天,该站今年以来累计查验“首来族”台胞超4万人次,同比增长超60%。
血缘亲语言通
“像走亲戚串门一样方便”
乘坐海上地铁赴一场落日之约,在古厝边拍下飞机掠空的独特画面,漫步鼓浪屿街巷感受慢时光……当前两岸人员往来热度持续攀升,众多台胞跨越海峡经厦门口岸登陆,在厦感受闽南同源文化,乐享惬意的“微度假”“慢旅行”——厦门的美丽和舒适,也是台胞“首来”变“常来”的关键。
第一次到访大陆的台胞陈先生坦言,身边许多亲友早已把厦门当作休闲度假的优选。大家都认为这里地缘相近、血缘相亲、语言相通,出行游玩便捷又舒心,他也因此慕名前来。
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台北青年小苏同样深有感触,她此次休年假和姑姑一同来厦旅游,这是她首次踏上大陆的土地。出发前,她早早在小红书上翻看旅游攻略,提前研究好了外卖、叫车软件,还了解到厦门专为首次入境台胞推出了专属服务包。“攻略里看到优惠力度很大,身边很多同学也都心生向往。”小苏笑着说,一场“说走就走”的大陆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厦门交通网络四通八达,高铁可以通往更多城市,我们这次先在厦门玩,下次准备从这里出发,去更多城市走走看看。”如今,像小苏这样“说走就走”的年轻台胞越来越多,个性化、深度游已然成为台胞登陆出游的新趋势。
厦门作为两岸交流交往的重要枢纽,凭借厦金航线的便捷、空中航线的通达,以及丰富的文旅资源,成为众多台胞往来大陆的首选之地,不少台湾头部网红来大陆直播时极力推荐台胞将厦门作为登陆首站。近期第一次登陆来到厦门的台胞徐盛洋不禁感慨:“回去后,我要把厦门的善意与美景分享给更多台湾朋友。”
厦门边检总站高崎边检站数据显示,截至6月9日,近三年通过厦门口岸出入境的台胞超400万人次,其中超过七成的台胞通过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抵厦。同时,厦市文旅局数据显示,2025年厦门接待入境过夜台湾同胞153.06万人次,占入境过夜游客总数的42.95%,同比增长68.61%。“来厦门就像走亲戚串门一样方便。”不少台胞表示,在这座闽南城市,处处透着家一般的温暖,不妨常来常往。(记者 杨霞瑜 吴君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