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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泉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病种报销范围相同

2017-12-08 09:33:02|来源:泉州网|编辑:尹小兵|责编:孟慧

  原标题:明年起,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五统一”

  泉州网12月8日讯(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戴晓莹 肖剑钦)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规定》,明确2018年1月1日起,推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种类、定点管理、审核确认、就医管理和报销范围“五统一”。

  (黄晖 绘)

  (黄晖 绘)

  变化 除报销待遇外 均实行统一管理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的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不完全相同,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各县市区则各不一样。从2018年1月1日起,泉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除了报销待遇外,其他的均实行统一管理,职工医保特殊门诊病种和治疗项目比原来增加14种。

  全市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如下:1.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含白血病);2.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4.结核病规范治疗;5.重性精神病治疗,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7.慢性心功能衰竭(Ⅱ、Ⅲ级);8.系统性红斑狼疮;9.高血压病Ⅱ期和Ⅲ期;10.糖尿病1型和2型;11.苯丙酮尿症;1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3.血友病;14.帕金森病;15.重症肌无力;16.肝硬化(失代偿期);17.强直性脊柱炎;18.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19.癫痫病;20.支气管哮喘;21.脑卒中及后遗症;22.0-6岁儿童听力障碍(干预);23.类风湿性关节炎;24.甲状腺功能亢进;25.甲状腺功能减退;2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7.慢性肾功能不全;28.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29.腰椎间盘突出症;30.脑垂体瘤;31.银屑病性关节炎;32.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癜;33.学生意外伤害;34.冠心病;35.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36.0-6岁儿童脑性瘫痪;37.慢性肾小球肾炎;38.危重病的抢救。

  该负责人提醒,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6岁儿童听力障碍(干预)、学生意外伤害、0-6岁儿童脑性瘫痪等项目为小儿和学生门诊特殊病种和项目,仅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所属种类。

  此外,规定还发布了19个病种的特殊门诊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申请 带齐5种材料 首次确认有效期1年

  据介绍,门诊特殊病种的诊断和确定,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应临床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作出,并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书,最后经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确认。

  凡申请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对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交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1)《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3)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及与病情相关的临床检查报告单等资料;(4)本人的社会保障卡;(5)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一张。

  由参保居民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2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种指定医院,各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发放《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作为参保居民就医、结算凭证。门诊特殊病种在审批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改指定医院。

  自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之日起,首次确认有效期为1年,逾期自动失效,如病情需要,必须按规定办理延期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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