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允许小规模地块开展旧村复垦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允许小规模地块开展旧村复垦的通知》,将进一步拓宽旧村复垦项目实施范围,允许将100~400平方米小规模地块纳入旧村复垦项目,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通知指出,根据1∶10000地籍详查图件上图规范,耕地最小上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0平方米。因此,福建省以往旧村复垦最小实施面积均控制在400平方米以上。但随着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推进,全省可用于旧村复垦的资源日益减少,有必要进一步挖掘旧村复垦潜力,拓展旧村复垦实施范围,让政策充分发挥效益。
通知要求,小规模地块应按就近原则归并入本乡镇其他旧村复垦项目,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补偿安置、拆旧建新、复垦耕地等工作。小规模地块地面物拆除补偿及安置标准,不得低于项目其他地块补偿及安置标准。在项目实施时,需将小规模地块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审计制,进行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村委会组织村民自行实施复垦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纳入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小规模地块开展旧村复垦,按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其新增耕地计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农业部门,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件和数据,严格小规模地块旧村复垦新增耕地的验收。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项目验收情况,认真完成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小规模地块旧村复垦新增耕地的报备工作,并做好新增耕地与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的衔接,将新增耕地及时上图入库。同时,各地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复垦的新增耕地进行有效保护。(福建日报 记者 张静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