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48个重点项目 助力石狮乡村振兴
东南网7月16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许小雄 林富榕)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出,要围绕产业兴旺,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围绕生态宜居,建设滨海特色美丽乡村;围绕乡风文明,繁荣兴盛农村文化;围绕治理有效,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围绕生活富裕,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同时,明确了24项目标任务,细化生成48个重点项目,主要有: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一产、深化二产、强化三产,推进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以及电子商务经营等新业态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体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种植基地建设果蔬冷藏库和初级产品加工设施,逐步补齐二产短板。探索建设田园综合体,持续支持郭坑生态休闲农庄等项目建设,带动鼓励具有农业产业化发展规模、旅游资源丰富、美丽乡村基础较好、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村镇发展田园综合体。推动与工业区、经济区融合发展,围绕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海洋生物科技园、宝盖科技园等园区周边,各镇、村积极发展生活、物业、物流等配套设施。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化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打造一批休闲农业景观带、乡村文化景观带、渔港风情景观带。全面推进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与整治建设,抓好永宁古卫城、凤里八卦街、曾坑四端堂、华山古民居等保护整治。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加快沿海五镇石结构房屋改造,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支持集中连片改造建设和农村住宅小区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至2020年,全面推广垃圾二次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至2020年,基本实现城区、镇所在地每万人有3至4座公厕,步行15分钟左右有1座公厕。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契机,全面启动林业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市森林资源进行普查,提倡多元空间绿化,增加城市绿量,2018至2020年完成造林绿化8000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由现有的10.17%提升至13%;完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至2020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至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50%。开展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三年行动,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进村卫生所设施设备双达标。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至2020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
强化基层文明创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巩固提升文明村镇创建,力争到2020年,全市“文明镇”参与创建率达100%,“文明村”参与创建率达80%。
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建立完善镇村两级和谐社会促进会、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级自治组织,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持续开展“厚养薄葬”“莫炫嫁妆”等文明新风行动,每年评选一批移风易俗工作先进村。
推进文化惠农工程。推进镇村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心)、农家书屋、“百姓书房”全民阅读点、宣传文化长廊等阵地建设,至2020年,全市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建成率达100%。改造升级闽台狮文化展馆、海峡渔文化博物馆、渔民文化展览馆、舞狮舞龙武术馆等村级文化培育展示平台。
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实施优秀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支持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民宿、特色接待、农村康养等服务业,开发设计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服饰、手工艺品、特色食品、旅游纪念品,培育形成一批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多渠道搭建农民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建设星创天地。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制定石狮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坚持“一村一策”,突出区域统筹,深入挖掘发展优势和潜力,因地制宜创新发展路子,着力增强村集体自我“造血”功能,切实形成脱贫致富长效机制,2020年底全面消除薄弱村,力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70%。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