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部分小学幼儿园新学期开始试点 放学后帮家长管孩子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 新学期,厦门部分公办小学和幼儿园确定“放学后还帮管孩子”――三部门昨天发布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实施办法。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厦门市推进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说,新学期,我市将在部分公办小学和幼儿园试行课后延时服务,夏天可在学校待到18时,每生每月缴50元到60元不等,参与托管的老师,可获得每小时60元报酬。
虽然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还未正式展开,但已经引发家长和教师的热烈探讨。
孩子下午放学
远早于家长下班
是办法出台的背景
目前我市小学放学时间,依据不同年级,冬天最早15:40,最迟16:30,夏天会推迟15分钟到半个小时,而幼儿园一般也在4点半左右放学。
简而言之,孩子的下课时间比双职工父母的下班时间提早了许多,给一些家长带来了困扰和不便。数据表明,截至去年底,厦门全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超过1700家,5万多名中小学生入托。
市教育局说,课后延时服务,也是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这里有个背景,厦门的课后延时方案,是根据教育部、福建省的文件精神而制定,即其它地方也在推行。
严禁补课
严禁开展营利性活动
两个禁令随之而来
尽管新办法大幕还未拉开,但是,《实施意见》已经预警:严禁补课,严禁开展营利性活动。
《实施意见》中提到,学校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小学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
此外,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谁能申请?
下午正常放学后有延时服务需要的学生。具体服务对象由小学、幼儿园确定。
管到几点?
厦门的课后延时服务只管下午放学,夏令时段(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时,非夏令时段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7:30。服务时间不超过2课时。
安全如何保障?
《实施意见》谈及了保障学生安全问题,指出:学校和幼儿园是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
此外,《实施意见》还透露,我市将推行课后延时智能服务,努力实现学生家长在线申请、自动统计、自动编班、离校告知等管理功能。
都要托管吗?
《实施意见》说,课后延时服务要遵守三原则:自愿、公益以及循序渐进。
也就是说,课后延时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其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相关部门要为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学校、相关机构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再次,各区可选择具备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课后延时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哪些学校进行试点?
以公办小学和公办幼儿园为主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到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性小学和普惠性幼儿园。
《实施意见》说,有实施延时服务的学校或幼儿园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费用标准等情况,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并报名。
不过,《实施意见》并未公布具体的试点学校名单。市教育局法规处表示,接下去将开会部署,要求各区提出试点名单。
还有谁能提供服务?
《实施意见》说,鼓励多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譬如说,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区、青少年宫、校外活动中心等公益机构实施学生课后服务;鼓励和支持文化、体育、科协、退教协、团委、工会、妇联等单位向学校和幼儿园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
在看管教师方面,鼓励学校退休教师、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但是,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有哪些服务内容?
延时服务内容有两类。
一是纯粹的托管,即以学校教师为主,小学组织开展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幼儿园提供留园看护服务;
二是特色服务,即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由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校外公益机构到校内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实践培训活动。
在看管人员配备上,要求小学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如余数不足30名但超过15名也配1名教师,按每90名学生加配1名管理或教辅人员;幼儿园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如余数不足30名但超过15名也配1名教师,按每60名学生加配1名管理或教辅人员。
此外,还要求学校或幼儿园负责卫生、安全等保障的人员按照正常教学时段配备,并安排一名值班领导负责协调管理。
怎么收费?
课后延时服务的收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家长成本合理分担。
目前厦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是:小学托管服务费的指导标准为每生每月50元,幼儿园托管服务费的指导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按学期收取、按学期结算,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对本市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托管服务费给予减免。
由于是以学期收费的,《实施意见》说,对学生缴费后申请退出延时服务,未接受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未超过1个月的,应在接到申请的1个月内据实结算清退;但是,接受服务超过1个月的,可以不清退。
从《实施意见》看,托管费不能由学校直接收,“各区政府可指定市、区青少年宫作为收费单位”。
从目前测算,家长交的托管费并不能覆盖到所有费用,《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保障工作,即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学校和幼儿园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等经费给予保障,对青少年宫等参与单位设备添置、人员聘请、劳务费不足部分等给予补助。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
老师有报酬吗?
根据《实施意见》,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按人均每课时不超过60元(含60元)发放劳务费。
【两大焦点】
为什么最晚只托管到
傍晚六点?
《实施意见》昨公布后,不少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的服务时间有意见,认为夏天到18时,冬天到17:30,正好和家长的下班时间重叠,应该再推迟。
市教育局答复说,这个时间是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制定,也考虑到正好课后2课时。
为什么中午不能托管?
一些家长说,其实我们更需要的是中午的托管。
不过,从目前看,我市还无法全面推行午托。
学校午托之所以难以推行,有两座山:配餐和午休。
有人觉得很奇怪,假如是学校没有食堂,但是,社会分工如此发达,厦门不可能连学校配餐无法解决吧?事实是:如何确保食品安全的万无一失,才是学校午托最大的坎,虽然说,食品安全监管有专门的部门,但一旦出事,鞭子最终还是落到学校,学校觉得自己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确保食品安全这一关。
其次,一旦学校解决了学生午餐,那么,家长接下去会提出午休的要求,但是,目前厦门各所学校都面临“挖潜扩容”,根本没有办法提供午休场所,这也是很多学校不敢轻易迈出解决午托的一大因素。
【佘峥说事】
尝试培养独立能力
如果你以为,厦门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会获得所有家长的掌声,那就错了!
昨天,有家长把这个方案形容为“鸡肋”,原因是: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重叠,家长认为,应该再推迟,推迟到18:30,有的人说,那也不够,我18:30才下班,还有的家长说,那么晚,学校可不可以管晚饭?有一位家长甚至说,我希望学校暑假和寒假都开托班。
另一边,老师们也炸开锅:这意味着他们的工作时间又要延长。
昨天,双方在本报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推送的消息留言区,针锋相对:老师认为:有些家长太不知足;而家长对老师的抱怨也感到吃惊:现在老师怎么这个样子?10年前,我的老师补课一小时,学校才给1元。
有第三者在看了热烈的争论后,总结说,老师和家长针锋相对的根源是:每一方都认为,自己在做不应该做的事――家长认为,学校就应该把孩子都托管起来,老师认为:学校就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难道还要照顾孩子的吃喝拉撒?
总之,现在家校的很多矛盾都在于:老师认为自己在做着家长该做的事,家长认为,我们在干着老师该干的活。
我们经常说,家校要各司其职,但是,现在,家长和学校连自己的职责的界限都模糊了。昨天有家长说,对于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课后延时服务的确有必要,但是,对于小学中高年级的孩子来说,父母们是不是可以尝试培养他们放学后独自在家的生活能力?
各方对学校总是充满了期望,除了学习,现在还有服务功能,但是,从课后延时服务的争论,或许我们得承认一点:很多时候,我们的学校还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应付各方的期望,需要借助各方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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