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厦门集美:保护耕地 打响非法平整土地整治攻坚战

2018-08-09 14:11:19|来源:厦门日报|编辑:颜学辉|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打响非法平整土地整治攻坚战

  厦门集美:保护耕地 打响非法平整土地整治攻坚战

  整改前

  灌口镇顶许村山埔社的耕地被村民私自占用、平整。

  厦门集美:保护耕地 打响非法平整土地整治攻坚战

  整改后

  十五亩耕作用地被村民私自占用,变成了煞风景的土头垃圾场。日前,灌口镇顶许村山埔社的这起非法平整土地案件当事人被刑拘。

  7月起,集美区正式打响非法平整土地专项整治攻坚战,力争用半年的时间,全面清理非法平整土地,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新增非法平整土地的发生。

  制定整治方案

  “划重点”严厉打击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的发展,个别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竟打起了农用地和政府收储地块的主意,非法平整土地进行违法建设或设置土头垃圾场,不仅严重扰乱土地管理秩序,也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对此,集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落实耕地保护责任,5月底,集美区制定《集美区非法平整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成立集美区非法平整土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由区领导挂帅,区国土、行政执法、农林水利、公安、财政等部门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严厉打击非法平整土地行为。

  6月以来,集美区整治办组织各镇街、村居、国土房产分局,对近年来新增非法平整土地进行彻底清查,逐宗建档,其中92%位于灌口镇、后溪镇的农村地区。

  经摸排走访,整治办将上述非法平整土地进行归集分类,并划出“三个重点”——以灌口镇、后溪镇为重点区域,新324国道沿线为重点地段,党员干部为重点对象,集中力量、依法严肃查处,并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在全区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多部门联合整治

  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本次非法平整土地专项整治,不是单枪匹马作战。记者了解到,集美区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了强大合力——若发现非法平整土地行为,国土部门立即制止,对于违法建设或堆放土头垃圾的,及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由国土部门组织农林水利局专家对被破坏的耕作层进行鉴定,并将面积较大、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

  “目前,涉及违法建设、地面固化或堆放土头垃圾的案件已移交区行政执法局查处;对于非法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面积较大的,经农业专家鉴定后,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2宗。”集美国土房产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另有43宗涉及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案件,已向违法当事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由镇街督促按照土地复垦标准限期整改。

  同时,根据《集美区非法平整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作为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属地镇街联合国土、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动态巡查,一旦发现新增非法平整土地行为,及时协助调查、约谈违法当事人、现场树立警示牌、开展调查取证、责令当事人整改,真正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整改一处”。

  查处不是唯一目的,集美区希望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在全区形成非法平整土地“不敢想、不敢做、不能做”的社会氛围。该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完善联合巡查、联合执法、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集美区将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机制,推动非法平整土地治理工作向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警钟长鸣】

  耕地变土头垃圾场

  当事人被依法拘留

  今年4月,集美国土房产分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灌口镇顶许村山埔社,一块耕作用地被1.3米高的空心砖围墙围起,里面都是建筑废料和土头垃圾,足足有十五亩。经专家鉴定,该土地耕作层已被破坏。

  根据法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造成毁坏的,就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今年6月,该案件被移送集美公安分局查处。灌口派出所对案件进行侦查,确认当地一名村民为该案犯罪嫌疑人,并于今年7月规劝已逃窜至外地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林桂桢)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