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陈泥)本月起,厦门纳税人会发现,拿到手里的发票上的章印“变脸”了。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正式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挂牌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停止使用。
公告还明确了厦门市税务局《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新式样。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厦门市税务局”字样。
据了解,新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厦门市税务局监制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企业冠名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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