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泉州开展住建行业监管 上半年“红黑榜”出炉

2018-08-20 15:03:37|来源:泉州网|编辑:颜学辉|责编:葛宁远

  上半年住建行业“红黑榜”出炉

  泉州网8月20日讯(通讯员周思 记者谢曦)为全面推进全市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健康规范发展,近年来,泉州市住建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多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内容全方位、监管程序全透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行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住建部门共检查在泉住建企业493家,发出187份整改通知书,约谈9家企业,立案处罚2家企业;综合评价企业信用情况,生成上半年住建行业“红黑榜”,65家企业被列入“红榜”,10家企业被列入“黑榜”,5家企业被列为“黑名单”,通报表扬16家企业、5个建设工程项目,通报批评19家企业、1个建设工程项目。

  建章立制 系列行业管理文件明确监管机制

  为切实推进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工作,市住建局出台《关于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的规定》等38份系列配套文件,涵盖目前住建局监管的7类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8类中介机构,系列文件分为总纲文件、各行业《管理规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及各中介机构的《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细则》等4个层次且层层深化,通过行业管理文件全面系统地对监管机制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在全面推进住建系统监管检查执行方面,出台《泉州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制度(试行)》、《2018年泉州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明确长效管理主体与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时间节点等,为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创新方式 研发信用管理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

  市住建局创新监管方式,采用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对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进行科学管理,聘请专业软件公司研发“泉州市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照管理分类设立15个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管理平台界面APP,对各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的信用情况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同时,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融入平台研发,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项目库、人员库;将“红黑榜”制度引入“平台”,通过采用“奖优罚劣”机制树立诚信榜样、惩戒失信典型,引导各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此外,市住建局还研发泉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双随机检查”APP,首先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投入使用,执法检查时可直接应用APP查询项目相关信息和历史检查记录、对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上传、签字确认检查结果等,提升了日常监管的工作效能,为住建系统“无纸化”检查提供良好的示范效应。

  信用先行 分类推进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

  通过制定科学的检查计划,市住建局结合住建各行业特点与监管主体工作责任,多措并举推进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

  建筑市场方面,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抽检13个县(市、区)25个在建工程项目,从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勘察设计文件质量等方面对实施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与设计、勘察、审图机构分别进行信用评价。

  房地产市场方面,对全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房屋测绘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屋白蚁防治企业以及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同时强化与各地住建主管部门的协作,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

  建设工程方面,针对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往往为同一公司的特点,对两类企业合并开展检查,日常行为、企业资质方面同公司统一检查,成果质量方面分别聘请招标代理专家与造价咨询专家对企业两类成果文件展开抽检;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展开日常专项检查与成果文件抽查,后续结合省住建厅检查的地基结果形成综合信用评分。

  泉州开展住建行业监管 上半年“红黑榜”出炉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