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耕地土壤保护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土壤保护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掌握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信息、污染地块信息,加强耕地土壤管理,优化土地整治项目空间布局。
通知明确,各类建设项目要把是否占用耕地、占用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等作为项目建设方案比选论证的重要因素,优化项目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优先保护类耕地的,要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责任,在项目施工前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到指定地点,用于耕地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的覆土或中低产田土壤改造。
通知要求,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优先安排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域;严格管控类耕地未经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治理与修复、符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得开展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安全利用类耕地的,要函询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符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方可开展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知强调,纳入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污染地块,在完成治理与修复前,不得开展耕地开发或土地复垦。(福建日报 记者 张静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