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日前下发通知,2018年度全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资金补助有关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通知,在2018年9月1日以前,省内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不含厦门)对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已批准上市的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并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可以申请资金补助。对省科技厅已立项支持过的一致性评价品种不再重复补助。对省内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不含厦门)完成一致性评价并批准上市的品种,按评价成本10%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申报单位下载并填写《福建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资金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逐级签章。推荐单位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推荐函寄送省科技厅社发处。(福建日报 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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