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1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卞军凯)近日,福州市公安局发出通知要求:全面下放派出所交通违法窗口处理权限。今后,全市派出所交通违法窗口可以处理所有交通技术监控拍摄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所有机动车在我省发生的,以及本市籍车辆在省外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拍摄的违法行为。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发出的《关于改进道路交通违法处理和罚款缴交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8月31日起,全省实行“一个窗口”。届时,福州市所有交通违法窗口均能处理省内(含厦门)道路(含高速)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和全部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便民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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