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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灾防治:构筑百姓“生命工程”

2018-08-24 08:47:33|来源:福建日报|编辑:颜学辉|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我省属典型的沿海丘陵山地地区,且每年台风暴雨多,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多年来,我省国土资源部门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有序有效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灾防治:构筑百姓“生命工程” ——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地灾防治工作综述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既是利用地球资源以满足发展需求的历史,也是抵御和抗争各种自然灾害以延续生存的过程。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序有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着力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和科学技术支撑体系,逐步构建了“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防灾”的综合防治格局,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和水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走进永安市洪田镇洪东新村,一座云端上的花园特别醒目。“这里既是提供老百姓休闲娱乐的场所,也是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洪东新村滑坡应急治理工程。”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17年6月23日,永安市洪田镇洪东新村发生滑坡险情后。永安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转移受灾群众,并启动滑坡应急治理工程。“在险情处置过程中必须清理的树木及开挖土方等资源,应予以回收并利用于当地集镇绿化造林、工业园区土方回填、砖瓦烧制等,待险情地块处置完成后,实施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做到彻底消除隐患的同时提升村容镇貌。”现场指挥部对应急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工程的完工,既彻底清除隐患确保30亩城镇建成区用地的安全,同时又增加城镇建设用地20亩,并为机砖厂提供原料土15万方。这样的地灾治理模式,体现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理念,是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载体。”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将集约节约利用自然资源的实践贯穿地灾防治全过程,是省国土资源厅党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贯彻落实的重要理念之一。

  洪东新村的变化,只是我省地灾防治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落实责任体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尽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我省国土资源部门不变的追求。随着地灾防治“生命工程”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了更大的“保护伞”。

  详细调查,全力扩大防灾覆盖面

  我省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丘陵山地面积约10.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地面积(12.1万平方公里)87%,适宜建设的平地或缓坡地少。省内地质构造发育,岩体风化强烈,且每年台风暴雨多,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8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省份之一。

  近年来,我省在基本查明已发地质灾害点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福建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组织驻地的地勘专业技术队伍开展针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目前,“省地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村居隐患点9448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38664处,受威胁群众约13万户64万人。详细调查的组织实施及成果的有序应用,使防灾工作靶区从原来的1万多处隐患点扩大到5万处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防灾覆盖面提高4倍。虽然基层干部防灾任务大大增加了,但他们的辛苦付出收获了群众的满意度,也大幅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

  强化管理,落实防灾工作责任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福建省“十三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等政策和规定,科学部署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省明确规定,各市、县(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省还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责,并充分吸取每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汛期值班、群测群防、险情巡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灾情速报等8项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精细预警,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今年6月5日、6日,我省西部北部地区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随即,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三明市的梅列区、三元区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黄色,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根据险情转移受威胁群众。

  针对我省地质灾害主要受强降雨诱发的特点,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部门率先在全国联合开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预警系统,并不断改进预警预报模式。实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以来,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6000多期,发送地质灾害预警短信1000多万条;按照预警成果,圈定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具体范围和易发时段,针对性地提前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500多万人次,大大提高了防灾效率,有效降低了防范地质灾害的行政成本。

  此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持续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选聘带薪的村级防灾协管员1.5万多名,核定群测群防员3.8万多人,作为基层一线群测群防骨干实施巡查监测;明确规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委会要做到“四应有”(应有预案、有制度、有责任人、有基本工具),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隐患位置、知监测次数、知预警速报、知避险场所),地质灾害易发县做到“十有”(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切实提高防灾能力和水平。

  群测群防体系的有序有效运行,大大保障了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经费,实行分级工程治理

  今年5月9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通知,向8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下达2018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经费9500万元,补助各设区市省级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搬迁重建工作。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福建省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和崩塌滑坡工程治理、勘查、设计省级技术要求等,规范实施工程治理和降险处置。

  对威胁人数超过5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的地质灾害点,实施专项工程治理,按概算90%实行补助。勘查、设计和概算经设区市组织专家审查后纳入工程治理项目储备库,视年度资金预算情况实行轮动安排。

  对威胁户数较少的房前屋后小型地质灾害隐患,我省规定由乡镇政府委托应急技术专业队伍编制应急降险处置系列简易图纸,由受威胁对象自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实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报账制,鼓励群众投工投劳。

  通过努力,全省每年专项工程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60多处,应急降险处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小型地质灾害隐患近100处,乡村人口集中区地质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制定政策,加快搬迁重建进度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搬迁工作,受威胁群众实行愿搬尽搬。扶贫重点县地灾威胁村(居)自愿异地搬迁集中重建并拆除旧宅的,全部列为地质灾害搬迁重建对象,实行叠加补助,应补尽补。在2010年出台的灾后重建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出台《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等,明确了搬迁重建的各项扶持政策。

  按照现行标准,省级财政对地质灾害搬迁实施国土、农业、民政等多渠道叠加补助,市、县政府也安排相应补助资金。同时,对重建农户,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搬迁旧宅拆除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实施旧宅基地复垦的,新增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所得收益主要用于灾后重建。

  全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近3亿元推动地质灾害搬迁重建工作,近2万人搬迁入住新居,远离了地质灾害威胁。

  完善机制,实现有序及时应急

  近年来,我省先后编制印发了《福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福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南(试行)》等,完善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据介绍,我省依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等信息情况,明确了启动各级应急响应方案的决策程序,对应急响应,善后处理,保障措施作了规定;明确了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急专家队伍及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本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对应急各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强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

  此外,我省推动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统一购置地质灾害应急专用车辆,为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人员配置无人机、GNSS、测距测角仪等设备。在全省范围对乡村两级干部、受威胁对象及其他群众开展多轮针对性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基础知识培训,多年来的受训人员达数百万人次。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逐级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物资仓库,配备滑坡应急监测设备、无人机、手持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常用应急装备物资,确保仪器设备随时可用,应急响应人员随时出发。

  注重科研,提升防治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研究和防治技术研究,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我省已建成国土资源部福建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德化、顺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开展了闽东南地区台风暴雨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机理研究,在国内首次成功实施了人工模拟降雨条件下滑坡野外现场足尺试验。整合省地勘局、福州大学、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的地质灾害科研力量,组建了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并获“国土资源部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授牌。

  同时,依托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课题,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成灾规律研究,阐明了重大群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周期4~7年这一客观规律,并对乡镇区域的致灾临界雨量开展深入研究。积极实施“金土工程”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处置、搬迁治理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效率和能力。

  新形势下,地质灾害如何更好地进行防治,在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提高防灾科技水平?全省国土资源部门作出了探索和部署:

  ——实施新一轮拉网式排查。综合实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应急技术调查,及时发现新的隐患,全面掌控隐患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有力有效监测、预警、转移提供基础条件。

  ——加快提高地质灾害技防能力。加快启动基于DEM数据和InSAR技术的高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筛查,划定高风险区域,提升重大危险区域的辨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范因地质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全面融合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的雨情、灾情监测数据,会同省气象局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细化自动预警系统建设,尽快建成省、市、县三级联动、预警到乡、具备AI人工智能识别分析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实现精准监测、自动预报、精细预警。在省防指的统一部署下,全力共建、共享、共用防灾救灾现场监控指挥系统,试点建设重大隐患点位移变形视频监测网络,切实掌握村居一线实时风雨情、地质环境条件变化以及应急转移情况等,提升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点对点指挥能力。通过系列技术手段,切实建立完善技术先进、覆盖全面、有效易用的地质灾害防御监控体系。

  ——着力提升防灾意识细化预案措施。加大全省应急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工作力度,适时更新应急装备,建强、建实省、市、县三级紧密型技术服务体系;在乡、村两级推行转移避让和应急处置无脚本演练,切实提高一线干部群众应急实战能力。细化完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根据防暴雨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将应急措施逐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全面落实防御措施和工作责任。(福建日报 张洪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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