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才秀)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安委办分别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红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橙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强力推进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市政府办和市政府安委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排查梳理后报送的安全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对全市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实行红、橙、黄、蓝分级分类管控,其中列入红、橙级别重点管控的安全隐患由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办发文,确定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时间表。
明确实行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挂钩制度。红色隐患全部实行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挂钩制度。全市列入红色级别管控的重大安全隐患23项,涉及复杂路段道路交通、民爆物品仓库安全距离、无证非法采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不全、非煤矿山尾矿库和采空区等各领域安全问题,全部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挂钩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原则,一个隐患点原则上安排一位市领导挂钩,帮助协调解决隐患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级同时安排一名县领导挂钩,确保红色级别重大隐患督查督办到位。橙色隐患实行县级党委政府领导挂钩和市直单位领导挂钩制度,全市列入橙色级别的安全隐患35项,涉及新罗区梅花湖、白沙水库库区“三无”船舶存量较多,龙岩市恒鑫矿业、宏欣矿业两座尾矿库“头顶库”整改进度缓慢,大同油库搬迁进度缓慢、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对于每一个隐患点整治全部确定县(市、区)责任领导和市直单位挂钩,强力推进红、橙级别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根据各隐患点所属行业领域,分别由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一位分管领导挂钩。市直各挂钩领导每季度至少调研走访一次挂钩隐患点,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并及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同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领导是红色级别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必须亲力亲为,定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主动研究解决隐患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领导是红色级别和橙色级别隐患整改的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牵头研究制定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每月至少深入隐患点一次,了解掌握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隐患整改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及时反馈上报,落实闭环管理。
市政府安委办将强化整改结果运用,将隐患整改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因问题整改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明确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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