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出台《规定》 攀爬、钻越铁路封闭设施最高罚1000元
市民们注意了,若今后任意攀爬、钻越、损毁高速铁路封闭设施,个人可能受到最高1000元处罚。昨日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10月1日起,《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这是专门针对福建铁路的特点专门设立的规定。为何要专门设立《规定》,《规定》包括了哪些内容,会进行哪些处罚?晨报记者带你一一了解。
《规定》适用于设计时速250公里及以上的合福、杭深等客运列车专线铁路,规范了高速铁路沿线施工建造、树木种植等行为,进一步明确高速铁路监管主体和监管范围,明确执法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
《规定》明确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实施的行为,其中包括: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擅自铺设、架设各类跨越、穿越高速铁路线路的管线、缆线、渡槽等设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焚烧垃圾,不得抛掷可能影响行车瞭望或者设施设备安全的物品,不得放置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弃土弃渣。
《规定》明令禁止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治安违法行为,其中包括:禁止擅自进入列车司机室、机械室等工作区域,禁止擅自进入设备管理和行车调度等工作场所,禁止干扰高速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禁止攀爬、钻越、损毁高速铁路封闭设施,禁止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诱发烟雾报警的物品,禁止破坏、损毁高速铁路线路、列车、通信信号和电力电缆、供电接触网、防护栅栏、限高防护架等设施和标识,禁止传播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不实信息。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动力伞、飞行器等空飘物和小型航空器等行为。
违反《规定》相关责任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记者雷妤 通讯员 万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