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市出台实施细则 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泉州市出台实施细则,致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打造泉州版营商环境新高地
核心提示
当前,泉州转型升级步入“后半场”,打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迫在眉睫。泉州市日前印发《泉州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期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努力提升泉州营商环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高效、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年底短板弱项可望明显改善
脱虚向实。此次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将坚持新发展理念,弘扬“马上就办”和“钉钉子”精神,以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为着力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目标锁定。《细则》围绕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力供应、不动产登记、企业融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纳税缴费、开展跨境贸易、纠纷处理、企业破产、人才服务、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了一连串工作任务,并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牵头单位。全市力争到今年年底,相关领域的短板弱项明显改善,企业对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国际公认标准的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作为民营经济大市,泉州企业开办需求旺盛。为持续提升泉州市企业开办便利度,《细则》明确,将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年底前,全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提前半年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标。
与此同时,准营限制和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其中,将加强许可管理与企业设立登记管理的衔接,缩短行业经营许可办理时间,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让“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将跟踪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的政策措施,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对准入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
力争实现企业投资一般“零审批”
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泉州市多措并举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通过再造审批流程,泉州将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政府定标准、强监管,企业作承诺、守信用,最终实现企业投资一般“零审批”。以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将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占用或征用林地审核、使用国有土地审批事项外,将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1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以内,涉及的论证、评审等环节累计时限原则上压缩到30个工作日以内。
为降低成本费用,泉州市还将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组织监管,再清理和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善中介服务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将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推送至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时限,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力争实现网上展示、网上评价;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专业化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企业不动产登记缩减至5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手续再简化。泉州市将进一步简化登记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优化“外网申报,内网预审,现场即办”工作流程,配合完善改进申报系统,进一步提高登记类型“外网申报”覆盖率。针对企业首次登记业务,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容缺预审”等方式,缩短办证时间。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实行申报材料一次性受理和审核。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律缩减至5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审批流程将逐步精简为“综合受理、综合审核、登簿发证”3个环节,优化改进二手房交易登记“一口式”服务,推行一手商品房(增量房)登记“一口式”联审服务,实现“一口收件、一套材料、联审联办、内部流转、一口出件”的目标。
对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
针对企业融资难,泉州市落实一系列举措,持续增加有效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提高融资便利。其中,将充分运用政策性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的申贷获得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盘活存量贷款、扩大信贷增量。督促金融机构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对纺织、鞋服、水暖等传统工业企业不搞“一刀切”,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
企业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再降低
为方便企业纳税缴费,泉州市将拓展泉州电子税务局功能,进一步压缩企业办税时间,企业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再降低。泉州市将试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退城入园”;积极推动“退二进三”“三旧改造”;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延续现有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执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他险种保持与上级政策调整同步推进。
落实国家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应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做到应享尽享。加快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年审,降低港口、高速公路等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除建筑业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缴纳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记者 陈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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