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福建频道消息:继11月1日,福建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视频会议后,11月21日,福建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8〕1号)要求,深入推进福建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前一阶段,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级五级普查机构,配齐配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队伍,落实普查经费保障,健全完善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入户清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普查登记打下了坚实基础。在经济普查转入单位清查审核验收和普查登记准备的关键阶段,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普查过程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及时补缺补漏,确保圆满优质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是普查工作的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研究,熟悉业务,及时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决不能做原则领导。要组织统计局和各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把本地区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摸清摸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升。会后,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要抓紧召集地方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下一步普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层层传导、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把工作要求传导到第一线、最基层。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根据国务院经普办部署,2018年12月全国将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加强普查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答疑释惑,消除部分普查对象担心商业秘密被泄露、普查结果被有关部门作为实施处罚的依据等顾虑问题,营造全社会支持普查、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张国旺通报了福建全省经济普查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福建省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方寿中,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省经普办相关人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文 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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