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建立每月定期约谈制度,严格督促落实整改——
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86.6%
泉州网讯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6月8日,城东某小区在接受电梯安全定期检验时,24台电梯就有23台不合格。“我们马上约谈小区物业,并责令督促整改。”泉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定期跟踪督促,约两个月后,小区申报复检并最终检验合格。
据介绍,今年1至11月,全市共开展电梯定期检验38786台,一次合格33559台,一次合格率为86.6%。省特检院泉州分院检验人员对每一台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均会第一时间开出《检验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后申报复检,对电梯设备本体存在的重要整改事项,要求使用单位必须停止使用电梯,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经过第一次复检后不合格率为1.1%,较2017年度的5.67%有较大幅度下降。
“我们建立对问题电梯相关单位的每月定期约谈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有11115家电梯使用单位和128家电梯维保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均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共检查维保单位128家,完成对电梯运行质量和维保质量的现场抽查2782台,有1645台问题电梯整改了排查发现的问题。共有249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完成安全评估,其中92台已按评估要求完成整改。
此外,今年已有4家电梯维保单位因不具备有关条件,主动退出泉州电梯维保市场。全市共查处电梯安装维保和使用单位违法违规问题15件,罚没款21.0253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电梯的安全运行。
□泉州晚报记者 殷斯麒
提案回顾
今年市两会上,政协委员林鸿扬、陈海鹏、张月娥、谢凤娟提出《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消除事故隐患风险》的建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电梯安装、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使用管理、维修改造、智能监管、文明宣传等安全监管力度。
提案提出,加强保障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明晰安全责任链条,对电梯运营中的所有方、使用方、物业管理方、技术服务方的责、权、利作出细化规定,尤其是确立电梯管理的责任主体。推行电梯监督抽查制度,科学制定年度电梯监督抽查计划和监督抽查方案,加强对监督抽查工作的监督和比对,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殷斯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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