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文/厦门日报记者陈泥、通讯员王世衡、陈心斓)逢年过节是生猪消费的高峰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开展了节前肉品专项整治,为年夜饭上桌的肉品把好关。
本月7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新店派出所,在新店农贸市场内查获698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副产品,目前已立案调查。
本月9日、10日、23日和24日凌晨,在江头街道牵头下,江头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协同市屠宰大队、派出所、执法中队、交警等多部门,联合对辖区江头蔬菜批发市场周边、江头市场、金尚市场、祥店市场、江头公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展开“伏击”,对涉嫌销售私宰肉的流动车辆及摊贩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私宰肉1546公斤,并由市屠宰大队交相关部门统一无公害销毁。
日前,厦门集美市场监管所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屠宰监察执法大队、行政执法等部门对辖内农贸市场的猪肉销售摊贩展开突击检查,现场查扣未能提供销售肉制品检验检疫证明的私宰猪、牛、羊肉共计95公斤,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据悉,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农产品交易市场和摊位3863家次,检查商场超市3981家次,检查冷库183家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416家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75家次。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罚外,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截至目前,已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从商超、农贸市场、鲜肉店等合法肉品经营单位购买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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