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委启动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
福州新闻网2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月中旬开始,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对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开展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时间22天。日前,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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