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上月厦门CPI比增0.5% 食品价格上涨是春节所致

2019-03-15 10:15:10|来源:厦门网|编辑:尹小兵|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上月厦门CPI同比上涨0.5% 食品价格上涨是春节效应所致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林雯通讯员詹宏)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昨日发布消息称,2月份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0.5%;1月-2月累计上涨1.0%,涨幅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4位。

  调查数据显示,2月份厦门CPI环比涨幅比福建省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与郑州市并列第26位。具体来看,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1%,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1.0%。统计人员分析认为,食品价格上涨主要是春节效应所致,其中水产品、鸡、鸭价格环比分别上涨7.9%、2.2%和1.5%,鲜菜、鲜瓜果分别上涨6.7%和3.5%。但同期的红壳鸡蛋、鲜鸭蛋价格环比下降3.3%和2.6%,生猪供应量增加使猪肉价格环比下降5.2%,这两项拉低了食品价格的总体涨幅。另外,因为节假日期间出行需求的暴涨,其他住宿、宾馆住宿、其他旅游和旅行社收费价格环比分别上涨42.1%、18.7%、11.1%和11.0%,飞机票和长途汽车票价格环比也分别上涨11.7%和5.5%。

  与此同时,2月份厦门CPI的同比涨幅比福建省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5位。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