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首例耕地复垦案已完成 福清20多亩农田被改成鱼塘,如今全部复垦
福州新闻网5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丽)位于福清市江镜镇雁湖村的20多亩耕地,被翁某“改造”成鱼塘用于养殖。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查处,翁某被责令恢复原种植条件。日前,被破坏耕地已全部复垦完毕,这是福州首例耕地复垦案。鉴于翁某积极履行复垦义务,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7年初,福清检察院接到反映,雁湖村20余亩耕地遭到破坏。检察官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上述耕地已被挖成4口鱼塘用于养殖。福清检察院向福清市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查处破坏耕地行为。
福清市国土局经调查认定,翁某未经审批,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擅自占用农用地块挖塘养殖。该局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翁某30日内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罚款36.281万元。
同时,在福清检察院督促下,福清市国土局对被破坏耕地进行鉴定。经鉴定,上述被占用土地涉及24.85亩基本农田,其中23.19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因翁某的行为已经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福清检察院于2017年8月21日再次向福清市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3月24日,福清市公安局对此立案。
福清检察院了解到福清市国土局督促复垦存在实际困难的情况后,主动牵头福清市国土局、农业局、江镜镇政府等单位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协调各方共同解决复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最终,确定了复垦方案:由翁某缴纳复垦押金至镇(街)财政专户,待养殖在这4口鱼塘里的鳗鱼苗成熟售出后,翁某按照复垦方案实施复垦工作,并由福清市国土局会同农业局等部门进行验收。
日前,该案被破坏农田已全部复垦完毕,系福州首例耕地复垦案。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