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福州着力推进文物保护修复工作 保存城市文脉

2019-06-12 15:54:03|来源:福州日报|编辑:尹小兵|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保存城市文脉 增强文化记忆 福州着力推进文物保护修复工作

【福建时间主推】【福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福州着力推进文物保护修复工作 保存城市文脉

  于山明代城墙遗址正在进行景观整治提升。

  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文 池远/摄

  《人民日报》8日重刊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为《福州古厝》所作的序,序言中指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习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高屋建瓴,情怀深厚绵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以贯之地注重落实习总书记在榕工作期间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理念与具体实践,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城市历史文脉得以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得以增强。

  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加快推进

  10日上午,记者在五一广场于山南麓看到,明代城墙遗址正在进行景观整治提升,红漆飞檐的保护廊亭因年久失修已拆除,按明代规制建起了简洁、古朴的廊亭,与被保护的明城墙文物本体年代相吻合,亭子顶部与城墙衔接处增设了采光天窗。市文物局局长吴聿建向记者介绍:“古城墙是福州历史沿革的重要史迹,于山南麓将建设明代城墙遗址公园,城墙东侧将设置古城墙演变景墙,分别展示六个历史时期的古城池图,前广场的地上将铺设地雕,内容为1864年福建省会城市全图。按计划,公园本月底可与大家见面。”

  我市还加快了其他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推进步伐,已编制完成《福州新店古城遗址保护规划》,核心区一期项目已启动。

  重点文物修缮工作持续进行

  10日下午,记者看到,由于于山正在进行景观提升改造,戚公祠大门紧闭,但大士殿修缮现场仍是一派忙碌景象。相关负责人余郑浩表示,主体工程已完工,按计划9月初完成全部修缮工作。

  于山大士殿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为宋嘉福院遗址,清乾隆年间改称大士殿,它也是辛亥革命福州前敌总指挥部旧址。大士殿上一次修缮是在30年前,如今,殿顶上的瓦片损毁较严重、殿内木构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腐烂。此次殿内外都进行了修缮,并突出本土建筑特色,外墙采用了福州传统的马鞍墙设计,木构件则采用了榫卯结构,没有用一颗钉子。

  据了解,我市近年来对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冶山、苍霞等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历史建筑群)进行了保护修复,仅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就修缮保护了60处文物建筑。我市还完成了名山室、报恩定光多宝塔(白塔)等一批文物本体保护规划编制,完成或基本完成了福建船政建筑、华林寺大殿、陈太尉宫、灵济宫碑亭、宏琳厝、东关寨、福垆寺、奎光阁、郑氏宗祠等数十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涉台文物修复工程。

  文物保护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我市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持续有序推进,离不开相关法规、规章的保驾护航。近年来,我市根据实际公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政府规章:2016年公布《福州市廊桥保护管理办法》;2017年公布《“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管理办法》《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2018年7月26日,《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管理条例》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这是全国第二部海丝保护条例。

  吴聿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启动了新一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注重梳理城市记忆、古城符号和福州元素,突出闽都历史风貌和文化内涵,将文物与名城保护更好地融入城市总体布局,以更高站位谋划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