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质量迈进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福建省近日出台《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绘就推动福建区域协调发展的路线图。
福建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的重点在哪?如何突破?
《实施方案》起草单位、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福建省将立足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着力统筹,促进融通合作
“‘统筹’是《实施方案》的关键词之一。要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坚决破除地区之间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推动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上述负责人表示。
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是重要抓手。通过发挥福、厦两大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通过区域间加强合作,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配套协作、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生态环境协同保护。
如何推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联动发展?福建省将建立健全长效普惠性的扶持机制和精准有效的差别化支持机制,做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文章,推动老区苏区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
福建省还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提出从三个方面创新区域互动合作机制。一是深度拓展与两个三角洲区域合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与长三角打造区域协作发展共同体;二是深入推进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完善边界市县交通网络,支持边界县市加强产业转移载体建设;三是深化开展国际区域合作,实施七大标志性工程,促进“海丝”核心区建设由“大写意”向“工笔画”转变。
着力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需要“看得见的手”统筹规划,更需要“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多方面发力,完善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
在增强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方面,完善全省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打破阻碍劳动力在城乡、区域间流动的不合理壁垒;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和宅基地。
在加强一体化市场建设方面,完善跨地区市场监管共治,共同打造区域大市场。
在构建区域交易平台和制度方面,加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完善土地、森林、水、矿产资源和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发电权交易。
着力保护,加大利益补偿
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区域之间利益的平衡和补偿是必须突破的难点。如何不让资源输出地“吃亏”?
《实施方案》提出三个举措:
完善多元化区域生态补偿。加快建立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等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力度,推进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高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标准;
推进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落实产粮大县奖励办法,实施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动态补助,严格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
健全资源输入输出地间利益补偿。建立健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省域内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机制,促进耕地占补指标异地有偿调剂。
着力民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区域协调发展的最终成果要体现在老百姓身上,《实施方案》紧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倾斜支持。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省统筹调剂制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完善区域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机制等。
福建省还从政策入手,提出实施差别化区域政策,提高财政、产业、土地、环保、人才等政策的精准性;实行均衡性转移支付,统筹加大省对市、县(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推动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高均等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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