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璜) 据厦门海关统计,1—11月,福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合计4119.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4.4%,增速高于同期全省外贸进出口整体增速8个百分点,占同期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34.3%,拉动福建外贸整体增速4.6个百分点。11月当月,福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404.5亿元人民币,增长32.5%,增幅创年内新高。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进口商品为原油、机电产品、农产品和煤炭。1—11月,福建省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原油320.3亿元,增长12.9%,占同期福建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总值的20.7%;进口机电产品202.7亿元,下降14.6%,占13.1%;进口农产品133.4亿元,增长58.3%,占8.6%;进口煤炭123.3亿元,增长9.9%,占8%。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出口商品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电产品。1—11月,福建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纺织服装、家具、箱包、鞋类、塑料制品、玩具6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1001.9亿元,增长25.3%;出口机电产品840.4亿元,增长20.6%;两者合计占同期福建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总值的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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