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闫锴)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入选全国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包含漳州、泉州、厦门三地。
2007年6月,原文化部批复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漳州市、泉州市、厦门市成为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从2007年到2018年,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先后获批设立。由于此前尚处试验性阶段,因此各保护区暂定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今年3月1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了对现有21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检查验收工作,最终确定并公布了首批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这七个保护区分别是: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
漳州拥有1处世界文化遗产、16个国家级非遗项目、2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存续状况良好。按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市已出台一系列加强文化生态保护的政策措施,建立一整套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投入大量保护资金,用于抢救濒危、重要的文化遗产和建设大批相关基础设施,目前已投入资金上百亿元,其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6亿元,古城保护和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投入30多亿元,以及对市区主干道进行闽南文化建筑风格改造等。此外市财政还设立闽南文化保护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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