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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布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措施
2024-03-04 14:09:58来源:闽南日报编辑:姚鹿责编:尹小兵

  原标题:漳州发布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措施 包含七大工程 十八条具体措施 最高奖补200万元

  为全面提升漳州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日前,我市出台《漳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包含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引进培育工程、开展高校院所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提升工程、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程、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程、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实施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工程等七大工程和一个保障措施,涉及十八条具体措施,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印发的《措施》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的力度显著加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的举措进一步完善。《措施》中多项举措责任单位涉及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教育局、文旅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多个部门主体,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全链条提供了多元参与、执行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据悉,该《措施》有效期五年。《措施》所涉及奖补措施在不与中央和省已出台政策相抵触的前提下,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相关企业一次性奖励可达50万元

  《措施》提出,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引进培育工程,支持引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对新引进的企业,两年内新增发明专利40件以上(含40件),且高价值发明专利占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3的,每家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开展高校院所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搭建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平台,建立“订单式”研发模式,与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可产业化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提升工程,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对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创新主体,优先推荐申报各部门各类计划项目。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专利转移转化与分配机制更优化

  为盘活存量专利资源,《措施》提出,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当年度向漳州市企业转让发明专利6件以上(含6件)的,每家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件奖励5000元,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措施》还提出,优化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机制,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列入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范围,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与此同时,实施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工程,鼓励开展地标文旅标准化建设,围绕高知名度地理标志建设更多地标展馆(驿站),多角度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推广与合作。

  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能保护

  打造知识产权跨区域维权新模式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是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据《措施》,我市将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程,推广知识产权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加强跨地市、跨省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打造知识产权跨区域在线维权新模式,缩短案件办理时间、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另一方面,我市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对漳州市“9+5”千百亿产业发明专利国内维权胜诉的、企业海外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胜诉的,根据维权成本或应对成本,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实施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或补助200万元

  为打造便民利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措施》提出,一要完善市、县、所(园区)、企业四级知识产权服务机制,探索与国家、省级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开辟专利快速预审通道和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对完成相应指标的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所、站)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给予每年15万元的补助;二要实施知识产权集中托管试点,支持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设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每年可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同时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知识产权快维中心,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记者 黄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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