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福建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副处长张远飞介绍,《条例》是福建省首部专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对筑牢气象防灾减灾防线、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现场
《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附则等五个章节。《条例》在总则中明确政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在规划建设与组织实施章节中强化规划建设,规范作业流程;在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章节中守住安全底线,强化安全机制;在法律责任章节中严格违法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条例》立足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将“政府主导、统筹协调、科技引领、安全规范”原则法定化,对人工影响天气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健全人工影响天气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作业机制,重点推进跨省人工影响天气联防协作,加强与相邻省份在联合监测预警、协同作业、技术研究和交流等合作,增强防灾减灾共赢效益。
同时,《条例》从工作机制、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监督,到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构建了全流程管理体系,填补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制度空白;重点强化了作业点的建设与保护,规范了作业全过程管理,并着力破解作业装备、弹药在存储和运输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作业安全、高效。
此外,《条例》还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人工影响天气领域的应用,推动作业装备和技术升级。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聚焦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趋利避害的重要作用;助力粮食安全、水资源保障、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为促进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气象保障。(文/图 郑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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