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月12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暨“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提升年”动员会议召开,正式拉开2019年两违工作序幕。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进行,市、县城市管理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相应成立,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的坚定决心,也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漳州城管将不断增强主动作为的责任感、使命感,带着“城市主人翁”的使命担当,突出服务为先、文明执法,着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城市更有品位、更有魅力,让市民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百路千村”
本次行动重点围绕贯穿全境的国道、省道、县道、村道乃至乡(镇、街道)所在地的主干道开展整治。以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以及各乡(镇、街道)为单位,各选择至少一条路作为整治目标组成“百路”,并由“百路”沿线两侧全部行政村组成“千村”。
“四拆四整”
“四拆”,即拆除“两违”建筑、拆除铁皮搭盖、拆除围占圈地、拆除违规广告;“四整”,即整治垃圾污水、整治杂物废料、整治网线外机、整治裸房沟渠。
洒水车清扫路面
为巩固两违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加快富美漳州建设,日前,全市开展“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环境提升行动。
按时间节点有步骤实施
根据方案,2月底前属于摸底阶段,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成立领导机构,申报整治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开展调查摸底。3月至11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开展集中攻坚,逐条对账销单,按照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今年12月,将由市两违治理办牵头,组成验收评估小组通过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申报的项目进行验收评估,收集汇总整治提升的举措、成效及存在问题,汇总验收结果通报全市。
整治过程坚持“四大原则”
实施“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环境提升行动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属地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工作配合,既要“挂帅”更要“出征”,既要当“指挥员”,更要当好“施工队长”,亲力亲为抓细节抓具体抓落实。要统筹协调:“百路千村”整治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靠单个部门的执法力量很难彻底治理。各地要整合各个部门执法力量,充分调动属地乡镇和村级组织积极性,采取“统一指挥、集中调度、联合行动”的形式,在每个违法现场都形成有震慑性的“优势力量”,坚决查处到位。各乡镇要做细群众工作,提前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防止执法现场出现不稳定因素。要突出重点:“百路千村”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遣兵,要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确定好攻坚重点,精准发力,整治提升,切实打造一批示范路、示范村,以点带面,扩大成效。要拆改结合:以拆促改,以改带拆,通过成片、成规模的改造提升,让群众得到实惠。对于拆除后的土地要进行摸排抽查,确保及时按规划还耕、复垦、绿化、收储或进行项目建设,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
整治内容围绕“四拆四整”
“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环境提升行动的整治内容主要包含“四拆”“四整”。
“四拆”,即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两违”建筑。即拆除违规占地、违法建设房屋及附属物、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牛棚草垛、旱厕猪圈,保障道路畅通、村容整洁。拆除铁皮搭盖。拆除“百路”沿线两侧和“千村”连片房屋的各类违建铁皮搭盖(包括屋顶防暑避漏、房前窗口雨披),净化空间视线,改善通风采光。拆除围占圈地。拆除各类违法侵占道路用地或集体用地的门前水池、院落围墙、停车棚、晾晒衣架、废旧物料、简易厂房等,腾出街巷空间,还原用地权属。拆除违规广告。拆除一店多招、废弃店招以及私设标识路牌等,实施标识共杆,规范设置标准。
“四整”,即清理历史积存的污垢死角,整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放。整治垃圾污水。整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围村、围田、围路、围河,清除道路两侧畜禽粪土、垃圾、污水,做到环境清洁、村容整齐。整治杂物废料。清理道路两侧杂草、僵尸车;清理路边柴堆、煤堆、料堆(砖头、砂石),院内杂物,庭院物品堆放有序,实现道路畅通。整治网线外机。整治跨路零乱缆线,拆除杆塔、废旧电杆,鼓励共杆共管;归整空调外机、排烟管道、水箱等,确保整洁美观。整治裸房沟渠。引导群众对裸房立面进行简易装修,改建坡屋顶或半坡屋顶,疏通房前屋后水沟,改善提升居住环境。
2月 12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暨“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提升年”动员会议召开。
成员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市城管局负责查处中心城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以及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市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并根据考评结果下达奖补资金。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组织媒体开展“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环境提升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查处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和为违法建设提供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并在参与漳州市范围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中严格对其进行审查。结合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查处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指导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的认定。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专养公路、农村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设。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指导、配合专养公路(国、省干线)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违法建设的查处,并提供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相关信息。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查处河道堤岸管理范围的违法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各地提升村容村貌,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市民族宗教局负责指导、查处涉及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的违建场所。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业单位不得对违法建设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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