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近日,省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委员们就构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纷纷建言献策 让百姓诉求处理告别“踢皮球”
构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省委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部署要求;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开展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近日,省政协“构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专题协商会上,二者精准契合。
今年初以来,省政协安排两位副主席牵头负责本场专题协商的调研工作。调研依托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成立了多方参与的联合调研组,赴省内省外深入开展调研,共召开12场座谈会,走访40多个基层单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提交会议协商讨论的建言成果。
课题组提交的调研报告,在反映我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紧扣调研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完备组织架构、规范工作措施、强化预警预防、完善保障机制、形成共治氛围等五个方面,提出16条对策建议。
察民情 聚民智
如何让百姓诉求处理告别“踢皮球”?怎么让各类矛盾纠纷排除在初始阶段?怎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协商会上,委员们聚焦基层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围绕百姓最关注的社区纠纷、医患纠纷、金融纠纷等民生问题,纷纷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
省政协常委吴棉国代表致公党福建省委会发言时提出,在现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往往因为权威性有余而及时性、亲民性不足,对化解社区纠纷并不“顺手”,建议以业主调解组织打造城市社区纠纷解决“第一道防线”。
针对自身工作中接触的医患纠纷化解,来自省人民医院的邱磷安医生建议,通过建立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简化法院受理和缩短诉讼时间等举措,完善多元化解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高效解决金融纠纷、争议,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关系金融稳定,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协委员刘丽华联系自己在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工作实际提出建议,“可以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来共同解决,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等科技创新手段助力金融纠纷化解。”
越是基层一线,越是基础工作,越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协商会上,许多委员都将建言的焦点锁定在打通多元调解“最后一公里”问题上。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都到会积极回应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对于加强多元化解机制的基层基础建设问题,省公安厅负责人在会上第一时间给出反馈: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加强派出所建设,将警力下沉到派出所,前置到社区、农村,把警务室打造成为矛盾排查化解的前沿阵地。
新思路 新机制
在协商会建言献策的过程中,与会者对于如何推进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和完善的思考逐渐深入,大家在发言中互相启迪新的解决问题思路。探索建立新的纠纷化解机制成为协商建言议题“扎堆”的一大热点。
近年来,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民建福建省委会提交的调研报告指出,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已经不能满足新型网络交易纠纷的需求,现代电商纠纷正在引入“ODR”(Online ADR)的非诉讼在线争端解决机制。针对该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报告建议要通过立法,优化当事人诉讼与非讼选择权;规范引导,构建在线争议处理机制;调诉结合,完善电商纠纷解决衔接机制。
省政协常委林全金代表民进福建省委会提出,应该加快推进构建覆盖全域的社区信息联动平台,建设社区多元纠纷“互联网+”解决机制。
“建议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运用,如建立智慧法院,提升诉讼效率。”省政协委员叶道明律师说。
大家在协商发言中达成共识:商会、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社会力量在构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机制过程中,都是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的参与方。省政协常委林荣滨代表省工商联就“深入开展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助推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专题发言。他认为,要加大组建力度、提升人员素质、发挥行业优势、建立衔接机制,把商会调解机制打造成有效解决商事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有问必有答,件件有回声。省直有关部门在会上回应委员们的发言时,也提出许多下一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省司法厅负责人表示,我省已制定出台《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但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将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探索,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加快我省仲裁制度的改革创新,同时探索建立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林蔚)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