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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2-31 15:55:5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郑滟灵责编:尹小兵

发布会现场

  12月31日上午,福建召开《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长春介绍,近年来,福建省就业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产业升级新要求和新就业形态新变化,就业领域仍面临不少挑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就业工作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从体制机制上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为持续推动福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长效支撑。

  《条例》共设8章59条,涵盖就业促进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积极构建契合福建实际、具有时代特色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新格局。

  高位推动,构建多元责任体系。《条例》立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全链条,构建县级以上政府宏观调控责任、乡镇街道基层落实责任、部门协同责任、社会参与责任、企业经营主体责任的多元责任体系。明确就业工作成效纳入县级以上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聚焦政策执行、培训服务、就业援助等职能,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推进。在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基础上,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部门与社会合力共同促进就业。

  系统集成,促进全域协同发展。《条例》提炼固化福建行之有效的就业创业政策,以系统思维推动全域协同发展。衔接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推动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制度,从决策源头保障发展路径的就业友好属性。延续税费优惠、融资便利等支持政策,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挥其就业吸纳主渠道作用。同时,《条例》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稳岗,新兴产业扩容增岗,现代服务业提质扩岗,乡村产业就近供岗,实现“以产聚人,以人兴产”的良性循环。

  问题导向,实现就业机制创新。针对就业工作面临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条例》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解决方案。在“产教评一体”技能生态链基础上,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通过定向培养、学徒培养、推行“车间课堂”等方式培育实用人才。明确各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倡导正确择业观、就业观,引导毕业生投身基层、产业一线和乡村振兴实践。强化用工监管,建立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健全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文/图 姚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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