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域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获悉,自7月1日起,福建省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在福州、厦门、泉州3地基础上,进一步扩围至省内其他6个设区市,以加快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已在福州、厦门、泉州实施近2年并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一季度末,3地参与试点银行34家、优质企业1260家,累计办理试点业务49.7万笔、金额1032.5亿美元。
今年4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新政”)发布,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区域扩围至全省,新开展试点的6地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试点措施从原有的5项增至8项。试点扩围首日,宁德、莆田、漳州等扩围地区均落地首笔业务。
“过去一天才能走完的流程,现在5分钟就完成结算!不仅节省汇兑手续费,更提高了跨境资金运营效率。”7月1日,宁德某新能源公司顺利办理一笔销售货款与赔偿款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金额近950万美元。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公司需频繁从境外车企收取电池货款,并向同一境外车企支付因金属价格波动产生的赔偿款。根据试点新政,企业货款可与货物贸易运输费用等各类配套杂费轧差结算,能大幅减少跨境划转次数,有效降低手续费、汇兑成本和资金占用率。
“试点新政将贸易外汇收支轧差结算场景由5类增至12类,让资金结算更高效。”外汇局宁德市分局工作人员介绍,试点新政还明确了优质企业货物贸易超期退汇无需事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代垫分摊业务管理、简化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流程等便利化举措,助力企业打通跨境结算堵点。
根据试点新政,福建省外贸企业跨境贸易结算不仅资金结算更高效,同时政策惠及主体更广泛,福建省各地经审慎合规银行认定的优质企业均可享受;业务流程更便利,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相关业务;授权银行在遵循展业原则基础上,对确有实需的企业可突破银企合作年限条件,及时纳入优质企业享受便利化相关政策,进一步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记者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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