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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启动精准就业帮扶工作 建设人力资源数据中心

2017-12-26 11:15:25|来源:厦门网|编辑:颜学辉|责编:孟慧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蔡镇金)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我市近日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充分就业。

  以创业带动就业

  ●服务科技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

  ●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是就业主渠道。我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服务科技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包括落实降税减负政策、继续实施降成本举措、培育建设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小微企业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企业投入进行补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支持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按规定到小微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等。通过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以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

  为适应当前蓬勃发展的新兴业态,我市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并将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

  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我市将加大创业补助力度,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适当提高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标准。对在高附加值产业创业的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要给予倾斜。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创业大本营,可按规定给予奖补。

  异地建立劳务输入基地

  ●帮助企业招工引工

  ●简化劳动者求职手续,探索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

  帮助企业招工引工是我市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在来厦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劳务资源比较充裕、我省和我市对口帮扶地区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在与我市互补性较强的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内陆地区、山区,建立以乡镇为中心、行政村为招聘点的招聘工作网络,引导省外务工人员回归福建、来厦就业,疏通新成长劳动力来厦渠道。

  《意见》提到,我市将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启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项目。简化劳动者求职手续,探索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尽力避免手续过于繁琐、重复体检。

  启动精准就业帮扶工作

  ●建设全市人力资源数据中心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意见》指出,我市将启动精准就业帮扶工作,建设全市人力资源数据中心,以全市公安户籍人口数据为基础,与就业、社保、市场监管、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数据比对,对16岁-60岁的劳动力人口进行精准划分、分析,建立常态化就业调查工作机制及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做到对全市人力资源状况“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对全市各类失业人员实施精准就业帮扶。

  我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多举措支持就业创业。一方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金补贴等政策,建立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同时,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我市还将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并吸引台、港、澳地区人才,以及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来厦就业创业。

  培养高素质人才

  ●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大国工匠培训支持计划

  为培养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我市将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大国工匠培训支持计划,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加快培育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与此同时,加强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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