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泉州2018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

2018-07-27 10:15:22|来源:泉州网|编辑:颜学辉|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泉州市2018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

  泉州网7月27日讯 (记者 谢曦)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下半年泉州市将继续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确保年底前在全市全面启动。

  2017年12月1日起,《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开始实施。中心市区(含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且轮候2年(含)以上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原件),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申请。轮候期限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最终审核通过时间开始计算。其中,认定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受轮候2年(含)以上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心市区,货币补贴申请对象所需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为申请对象(承租人)和所承租社会住房房东(出租人,且出租人必须是产权人),到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位于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办理该证明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材料,个人需身份证,法人需营业执照及委托材料;产权证,房屋在抵押中的,当天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具抵押登记证明;租赁合同。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

  值得一提的是,租赁备案最多只能备案3年;租赁合同需在签订日期后30天内申请租赁备案,不能逾期。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