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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两级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将开展垃圾分类

2019-01-24 13:42:56|来源:泉州网|编辑:尹小兵|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今年市区两级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将全面开展垃圾分类

  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认真执行市人大《关于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的决议》,加快垃圾“大分流、小分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记者从市垃分办了解到,2018年,泉州垃圾分类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相关设施建设有序推进。2019年,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市区两级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将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同时将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加快推进相关设施的建设。

  回顾 试点对象逐步扩大 举措获转发推广

  据介绍,2018年,中心市区垃圾分类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将试点对象逐步扩大至医院、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学校、酒店、工厂、社区等多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转变原有单纯靠第三方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模式,探索社区自管、社企联合、社区物业共同实施等多样化垃圾分类模式,积极发动辖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同时,市垃分办多次修订考评标准和考评奖惩办法,根据垃圾分类试点对象属性划分为A、B、C类,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增设区级考评指标,每月对区级实施试点小区(单位)进行常态化全覆盖考评,及时通报考评情况;考评结果在泉州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并以考评成绩作为奖罚依据。

  “大分流”方面,中心市区大件垃圾处理站一期工程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完成扩建,率先实现大件垃圾“大分流”,实现单独收运处理。中心市区园林废弃物综合处理场焚烧炉投入使用,加工车间正在建设中。

  “小分类”方面,按照《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泉州选择泉州开发区连线成片全区域整体推进,涉及298个项目,其中有13个小区、36个公共机构和249个企业,已全部启动,并完成任务。另外,泉州还自加压力,扩大试点范围。2018年,全市85个市直党政机关和390个事业单位全部启动垃圾分类;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共有57个单位(小区)开展垃圾分类。中心市区累计参与居民约2.4万户,共计7万余人。

  中心市区以外其余县(市、区)各选择党政机关大院和1个小区同步开展垃圾分类。泉州垃圾分类工作受到省里充分肯定,2018年5月,省住建厅转发《2018年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意见》指出:“该工作意见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扎实、可操作性强”,供各设区市学习借鉴。

  展望 完善收集转运体系 加快推进设施建设

  市垃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垃圾分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2017-2018年试点对象继续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市区两级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同时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各区配套建设1个有害垃圾暂存点,每个街道各建设1个大件垃圾、1个园林垃圾收集点。

  接下来,市垃分办将积极总结试点对象工作经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扩大2017-2018年垃圾分类成果,提升分类水平,出台培育示范典型对象实施方案,打造精品样本工程,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模式。进一步强化物业、业委会、社区等作用,调动其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打造一批基层业务骨干。

  以幼儿园小朋友、中小学学生为重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将垃圾分类融入课堂、家庭、社区,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加快推进中心市区垃圾处理产业园(含餐厨垃圾)、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园林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设施建设。探索在现有的垃圾中转站设置低值可回收物收集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市、区、街道三级每月对试点对象进行考评,实现区级实施试点对象考评每月全覆盖,市直党政机关考评每季度全覆盖,市直事业单位考评每年全覆盖。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持续营造舆论氛围,组建垃圾分类宣讲团,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居民理解、熟悉并自觉践行垃圾分类,使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记者吴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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