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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拉链式”通行试点 违者将被罚150元

2019-06-27 13:19:07|来源:海西晨报|编辑:尹小兵|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注意!“拉链式”通行周六起试点 涉及厦门6处点位,违者将被罚150元

【法治列表】【厦门】【移动版】厦门“拉链式”通行试点 违者将被罚150元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娇轩)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两侧车道均有车辆通行,车主们为了快速通行,往往练就了一身“见缝插针”的本领。但从6月29日零时起,这一情况将有所改变。

  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部门了解到,借鉴深圳、上海经验,结合厦门市快速路、主干路匝道汇流端车道空间布局及交通运行特征,交警支队选择了6个高峰期流量大、变道冲突多的类似点位实行机动车交替通行(又称“拉链式”通行)先行试点。

  什么是交替通行呢?

  车道减少路口“一让一”

  据统计,2018年厦门市立案伤亡道路交通事故中有6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违法变更车道和不按规定让行就占了2项,车辆抢道争行是厦门道路收窄以及匝道汇入主线拥堵及引发擦碰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每起事故影响通行时间平均达15分钟以上,而且从日常的广播和媒体中,群众对于“加塞变道”这种违法行为深恶痛绝。此次机动车交替通行先行试点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交警部门表示,交替通行是特定路口、路段兼顾安全与效率的有效措施。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自合流点开始,按照右道1辆、左道1辆的次序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即“一让一”模式),这样的模式也被称为“拉链式”通行。

  交替通行具体分为三类情况。其一是合流点前方有车辆行驶,两侧车道均有车辆时,按照右车、左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其二是合流点前方没有车辆,两侧车道车辆同时驶入合流点的,应当让右车先行,按照右车、左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其三是一侧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另一侧车道来车的,从同时驶入合流点的车辆开始,按照右车、左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

  交替通行有何好处?

  有效规范合流时行车秩序

  交警部门表示,此次机动车交替通行的6个试点点位分别是厦门大桥进岛方向田集连接线匝道与主线合流点、厦门大桥进岛方向田集连接线与集杏海堤匝道合流点、成功大道左(右)转仙岳高架与主线合流点、成功大道仙岳立交往机场方向匝道汇流端、演武大桥北往北掉头区与厦大白城往机场方向匝道合流点、杏林大桥进岛方向杏锦路和杏滨路匝道合流点。

  交替通行有何好处?提倡交替通行,一是能够减少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有效规范车辆合流时的行车秩序,如车辆主动交替通行,预计相关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20%;二是提升道路交通文明,有利于培养文明有序、礼让在先的良好行车习惯,提升厦门交通文明形象。

  不遵守交替通行会怎样?

  违反者将被罚款1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1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通过交替通行路段时,驾驶人员应提前辨识交通提示标志,严格按地面标识依次通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交替通行规则通行的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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