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举行的福州古厝保护工作部署会,同步下发了《福州市特色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建设导则》和《福州市传统老街巷保护与整治导则》。我市已梳理出232条传统老街巷,将按一级、二级、三级进行保护。今明两年,全市将完成96条老街巷的保护和整治工作。
鼓励公众参与保护特色历史文化街区
《福州市特色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建设导则》要求,街区选址范围一般不宜小于300亩,单个集中成片区域不宜小于30亩。在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过程中,总体建设由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在进行设计时,应取得公众对街区保护的认同,引导公众参与街区的保护和整治活动以及后续发展。
另外,可以邀请市民、志愿者组织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专家,共同参与、监督,安排公众会议和咨询活动,提高对街区发展的预期信心,普及推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并举的理念,完善老城区的整体功能和活力。保留了当地居民的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应以协商谈判、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方式,加强社区、民众、民间组织等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232条传统老街巷列入分级保护名录
《福州市传统老街巷保护与整治导则》规定,依据传统老街巷的现状,按照一级、二级、三级进行保护。
我市已经梳理232条传统老街巷纳入分级保护名录。其中,鼓楼区有117条,一级保护街巷53条,二级保护街巷40条,三级保护街巷24条;台江区有70条,一级保护街巷60条,二级保护街巷2条,三级保护街巷8条;仓山区有43条,一级保护街巷38条,三级保护街巷5条;马尾区有2条,二级保护街巷1条,三级保护街巷1条。
另悉,今明两年,福州各县(市)区将完成96条传统老街巷的保护和整治工作(详见下表)。(毛小春 梁凯鸿)
秦雯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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