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三明    龙岩    南平    莆田    宁德    平潭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农博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花博会_fororder_福建1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福建

今年首批厦门对口扶贫临夏州“高原夏菜”昨日入厦

2020-06-29 09:48:26|来源:厦门网|编辑:尹小兵|责编:赵宇静

今年首批厦门对口扶贫临夏州“高原夏菜”昨日入厦

  30吨“高原夏菜”抵达夏商集团生鲜冷链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厦门日报记者 沈彦彦 摄)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夏言) 昨日,今年首批厦门对口扶贫临夏州的30吨“高原夏菜”跨越2500多公里,搭乘“消费扶贫”的快车,抵达夏商集团位于高崎的生鲜冷链物流加工配送中心。今年临夏州的“高原夏菜”包括临夏州的西兰花、松花、甘蓝、西芹等品种,即日起,将在夏商民兴超市的“夏商甘肃省临夏州农产品展销专区”、夏商配送伙食单位、夏商农产品中埔档口等全渠道实现季节性常态化供应。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夏商集团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全方位、多举措保障扶贫攻坚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让临夏州“高原夏菜”飘香鹭岛千家万户,是夏商集团创新消费扶贫模式,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之一。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辉用“产业更强、品种更多、渠道更广、频率更高”来概括今年临夏州“高原夏菜”传递的扶贫新信息。

  “高原夏菜”基地4000亩 协力建设厦门“飞地菜园”

  在临夏县,菜农正在扶贫基地里采收即将输厦的“高原夏菜”,业内人士将这些基地解读为厦门的“飞地菜园”,一边助力临夏州脱贫致富,一边保障厦门蔬菜供给,这正是“高原夏菜”消费扶贫项目结出的并蒂果。

  “基地的蔬菜将源源不断丰富厦门市场供应。”魏辉介绍,夏商集团与临夏州厦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临夏县远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入扶贫协作,以通过发展蔬菜产业化一条龙为目标,以壮大经营主体、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整合供应链、生产链与渠道链,盘活供与需,整体推动“高原夏菜”产业做强做优,带动农民致富。目前,三方协作建设东西部协作“高原夏菜”种植基地4000亩,并设立蔬菜检测实验室、蔬菜精加工、冷链物流、农业机械设备,综合管理服务配套的现代蔬菜生产加工链,雇佣产业工人175人以上。

  “今年,依托三方协作优势,入厦的‘高原夏菜’品质更好,品种更加丰富。”魏辉告诉记者,去年共有10种,今年将增加到14种,先期入厦的包括西兰花、西葫芦、松花、甘蓝、大娃娃菜、小娃娃菜、红叶莴笋、西芹8个当季品种,8月后,黑皮大冬瓜、贝贝南瓜、紫甘蓝等应季新口味、新品种将轮番上市。

  开设“扶贫专区”档口 每两天30吨“高原夏菜”入厦

  据悉,今年,夏商集团打造更完善的消费扶贫网络,“高原夏菜”的销售渠道也将更广。魏辉表示,临夏州优质农副产品入厦“绿色通道”将进一步拓展,夏商集团除了畅通旗下各业务板块自有渠道及需求外,还将在闽夏批发市场开设一个专门的“扶贫专区”档口,打开“高原夏菜”保障厦门,辐射全省的一扇窗口。

  此外,“高原夏菜”的入厦数量更多,频率也将更高,输厦物流车的频次将从去年的平均每周两次,增加到平均两天一次,每次运送量将达30吨左右。这也意味着市场整体供应量将更有保障,消费扶贫的实效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发挥国有主渠道作用 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东西协作见行动,消费扶贫促双赢——临夏州“高原夏菜”只是夏商集团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夏商集团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相关部署,发挥民生物资国有主渠道作用,依托农产品主业,发挥渠道优势,通过全链条帮扶,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2019年,夏商集团共开展产业帮扶项目8个,总投资800万元,累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362个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同时,创新消费扶贫模式,搭建起一条临夏州优质农副产品入厦“绿色通道”,实现“高原夏菜”在厦常态化销售,全年共采购临夏州“高原夏菜”、干货、牛羊肉近800吨。

  去年,夏商集团产业帮扶西藏左贡县,同时,挂钩帮扶同安垵炉村、明溪村和南平光泽县,通过合作社将其农特产品引流到旗下网点销售,荣获商务部全国农产品流通企业扶贫联合体颁发的“2019年度农产品产销对接扶贫突出贡献单位”。

图片默认标题
【HI老外主推】【龙岩州】【移动版】【Chinanews带图】非洲法语国家学员来龙岩学习中式烹饪技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