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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检察院坚持“善良司法” 展现为民情怀

2020-07-14 09:26:24|来源:福州新闻网|编辑:尹小兵|责编:胡晓萌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黄冰

  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善良司法”的检察理念,坚持为民初心,忠诚履职,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办案温度工作中展现检察作为,诠释“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

  “‘善良司法’是将人类‘善良’的本性和人民群众‘惩恶扬善’的追求同司法办案工作深度融合,是体现检察价值、检察温度和检察情怀的重要载体。”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兆茀表示。

  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助“迷途者”回归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黄兆茀表示,该院在践行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坚守善良品格,最大限度地帮助迷途之人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感恩社会。

  马尾居民小林家中经济状况不好,父母为还债在海南务农,妹妹还在上学。去年11月,19岁的小林在微信上花了100多元,购买了一本假驾驶证,“心想着开车赚钱,帮父母减轻负担”。

  今年3月下旬,小林持假证到某渣土车运输公司应聘,并成功“上岗”。4月27日晚,小林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马尾被交警查获,因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取保候审,并移送至马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林的情况后,及时向他释法说理。小林也认识到自身错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小林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做事凭一时冲动酿成大错,但他的人生道路还很长,若只是对他处以严厉刑罚,会对其今后人生留下阴影。通过加强释法说理,让他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并依法适用不起诉决定,才能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办案检察官说。

  鉴于小林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并综合实际考虑,日前,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轻微刑事案件和解

  修复社会关系

  “办案中,我们会遇到一些恶性犯罪但毫无悔意的犯罪嫌疑人,也会遇到一些偶发犯罪但恶性较小并且满怀悔意的犯罪嫌疑人。”黄兆茀认为,对于这两类人,只有在法律框架内采取“严惩”和“挽救”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实现司法的价值。

  今年5月,马尾区检察院对盗窃只为给刚做完手术的孙女增加营养、案发后及时赔偿损失的70岁老人刘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组织全院干警捐款。

  “这是‘善良司法’最本质的体现。”黄兆茀说,该院检察官将“善良司法”这一理念贯穿实践到每一起案件中。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被害人唐某某在马尾区某庙内值班,因琐事发生争吵,随后引发肢体冲突致唐某某轻伤二级。这两位七旬老人都是遇事就激动的“性情中人”,常因一些琐事而争吵,矛盾由来已久。

  “这起案件虽然简单清楚,但如果简单审结,两人的矛盾还在,并不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承办检察官兰燕并未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同双方沟通,说服双方同意接受调解并对赔偿金额达成初步意向,并迅速启动检调对接机制。今年5月,在检察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陈某某和唐某某最终握手言和。

  帮扶弱势群体

  彰显检察正义

  “检察官要胸怀‘善良之品’和‘善良之举’,办案中,我们始终对弱势群体保持高度关注,竭尽所能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黄兆茀说。

  年近六旬的王某,在马尾某清洁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未帮她办理社保缴交手续。多年来,王某四处奔波,先后经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多种救济方式,虽确认了其与清洁公司的劳动关系,但社保始终未得到补缴。

  2019年4月,王某来到马尾区检察院寻求帮助。承办检察官调查核实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最终成功敦促清洁公司为王某补缴了社保费用。

  无独有偶。去年初,在马尾区某工地务工的温某等25名农民工,因施工班组长个人原因,导致工资被拖欠,无法返乡过年。得知这一情况后,马尾区检察院立刻派人赶赴现场,并会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通过司法办案,先后帮助农民工讨回薪金30余万元,办理涉农违法犯罪案件23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提供司法救助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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